一、2011年民政工作情况
(一)省政府向社会承诺“十件民生实事”的民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完成2011年省政府承诺为民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中民政部门负责的任务。一是春节、中秋节前向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7.7亿元。二是将欠发达地区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三是欠发达地区五保供养资金和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省级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四是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项目顺利推进。五是3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建成。
(二)民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纳入了《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每万人拥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人均消费支出比例、每万人拥有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数、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率、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等民政指标纳入“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及老龄事业、殡葬事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个单项五年规划全面完成。
(三)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有效
2011年先后遭受台风、洪涝、泥石流、干旱等灾害,全省受灾人口507.7万人,因灾死亡31人,倒塌房屋1万多间,省级启动救灾预警和应急响应6次,转移安置18.38万人,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2亿多元、救灾物资一大批,救助受灾群众290万人次,帮助3454户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完成“凡亚比”重灾区无法复耕复产的2万多名受灾群众专项生活救助。26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全面竣工。出台《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救灾减灾工作。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阳江等市新设一批市级应急避护场所,全省新增基层应急避护场所384个。市、县投入经费约4000万元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78个社区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四)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
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低收入群众临时生活补贴和社会救助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全省共有低保对象224万人,其中城市40万人、农村184万人。各级财政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0.2亿元。全省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5.8万人,各级财政共支出五保供养资金6.6亿元,73个县(市、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了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占全省108个有五保供养对象县(市、区)的68%。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年支出医疗救助金2.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57万人次。
(五)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有新发展
编制《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广州、深圳、珠海、梅州、中山、茂名等地出台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政策,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逐步铺开。落实孤儿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政策,全省孤儿4.64万人按机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孤儿不低于600元标准落实基本生活费。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再创佳绩,发动社会认捐款物合计32.18亿元。?“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省慈善总会“大爱救心”项目荣获“中华慈善奖”。福利彩票发行再上新台阶,销售额达到140.7亿元,增长23.9%,继续稳居全国第一。
(六)双拥抚优安置工作有新成效
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实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珠三角地区基本建立优抚医疗门诊补助制度。完成1.5万个零散烈士墓的普查登记工作。完成近15万名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铀矿开采部队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和定期补助发放工作。开展“十百千万关爱功臣”系列活动,投入5000多万元资助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为2.2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送医送药。接收安置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38万人。全省共1.12?万名2009年以及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参加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各级支持军队建设资金达11.2亿元,发展军民共建点6000多个。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成效显著,命名了99个省双拥模范城(县),表彰了46个双拥模范单位和49名双拥模范个人。
(七)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建设有新进展
完成19348个村委会、6391个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333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750个选举难点村治理完毕。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超额完成珠三角地区80%、其他地区60%的社区达到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标准的创建目标,城乡社区基础平台作用凸显。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完成年度达标任务。
(八)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有新突破
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行业协会、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运营的行为指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修订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全省社会组织蓬勃健康发展,2011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30535个,其中社会团体13637家、基金会2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631家;基层社会组织接近总量的60%。社会组织公信力不断提高,公益慈善组织募集资金总额50多亿元,增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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