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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社会发展 第四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2-12-12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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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发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就业谋福工程,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7.1万人,占全国的1/7;城镇登记失业率达2.4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施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将“三支一扶”项目扩大至2300名,开展“实名制”就业服务,帮扶13.2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201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8%。积极调整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政策,研究制订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85.5万人,转移就业137.6万人。开展家庭服务业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入选全国首批“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数量居全国前列。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省成功创业12.8万人,带动就业55.7万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帮扶18.4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政策,推动18.6万名外来务工者入户城镇。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促进劳动力供求有效对接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全覆盖迈出新步伐

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加大扩面征缴力度,至2011年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01万、6767万、1876万、2848万、2340万人,社保基金征缴收入2007亿元,均继续稳居全国首位。农村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1360万人。12个市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出台广东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建立,60多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良好成效,对基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进行了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8%,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18个市实现城乡统筹;制定省深化城乡医保体制改革方案。将老工伤人员按属地原则纳入基金统筹管理,全面解决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支出近30亿元,21个市全部实现市级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进一步强化。

(三)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圆满完成第二批领军人才评审,成功举办海外人才招聘、首届博交会和第三届“百名海外专家南粤行”以及中国东莞留创园揭牌等活动,全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9600名。实施“南粤百杰人才培养”、博士后培养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首创《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办法(试行)》,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首席专家评选办法,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5万人。组织全省650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80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竞赛,320万人次参加“争当岗位技术能手活动”。启动优质技校与省级产业转移园“校企双制”对接合作;全省技校新招生、在校生与教研教改成果继续稳居全国第一。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7万人。

(四)创新完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以激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活力为目标,不断创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顺利完成2011年度中直机关和全省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工作,全省新招录公务员13594名。扎实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及各类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全省公务员参加全员培训60多万人次、境外培训199名;对口培训甘肃等省区公务员200名,得到国家公务员局通报表扬。完成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改革目标,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制订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全年评定高级职称约1.9万人,中级近20万人。以正团职领导职务和功臣模范等为安置重点,妥善安置军转干部2898名;认真落实各项解困政策和维稳措施,确保全省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积极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关系逐步理顺

积极推进公职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规范省直机关公职人员分配收入,出台稳步提高欠发达地区基层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意见,指导14个市、县探索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提前实现国家和省确定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目标;全面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及时出台工资指导线,首次发布重点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比2010年平均提高18.6%,已建工会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达76.2%。

(六)着力构建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积极探索多方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新路径。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工程,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288个,新吸纳工商联加入三方协商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为58.7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2.1亿元。劳动监察“两网化”覆盖率达20%。率先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指导意见,人社部转发全国借鉴。启动省直单位人事调解工作试点,成立市级仲裁院17个、县级44个,全省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1万件。

(七)着力加强各项业务工作和基础建设,为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编制实施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指标体系框架,将城镇登记失业率等6项指标纳入幸福广东指标评价体系。完成《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修订《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地方法规。省政府出台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并选取444个中心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调研工作制度,开展首届全省人社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省工伤康复中心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按期落成开业。广东工业设计培训学院招收首批120名全日制学生。汕头、佛山等市相继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至2011年年底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178万人。

二、2012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展望

(一)进一步完善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积极促进充分就业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促进法,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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