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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社会发展 第九章 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 时间:2012-12-12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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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谋划全局,抓好统筹,为十二五环保工作开好篇布好局

召开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十二五环保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工作,印发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八项重点任务和八大重点工程;印发实施全省总量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信息化建设等6个配套专项规划。制定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环保为民四大行动计划,分年度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并纳入环保考核。

(二)严格准入,强化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011年,省环境保护厅共审查通过产业转移园、开发区和公路运输、港口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13项规划的环评文件,加快推进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强化产业转移中的环境保护。严格环保准入,制定《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的通知》,严格限制区域内重污染、涉重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规模化禽畜养殖等项目的建设。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及珠三角电源项目严格把关,对鹤山铅酸蓄电池、东莞台泥粉磨站等10多个项目退回报告书、不予批复或暂缓审批。强化审批服务。对中新广州知识城起步区等一批省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审批提速75%以上。2011年,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5万多个,其中省审批通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09个,总投资达1376.57亿元;省重点项目平均审批时间为6.5个工作日,少于省政府10个工作日内审批的要求,推动揭阳机场、中山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上大压小项目、西气东输二线等一批省重点项目顺利通过环保部环评审批。

(三)制定计划,推进减排,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制定《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市十二五减排指标和任务。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35座,日处理能力1906.6万吨,居全国首位,其中2011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49万吨,建成配套管网6200公里,广州等珠三角地区7市所有中心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电厂脱硫脱硝,印发实施《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全省4209万千瓦燃煤机组配套脱硫设施,1408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硝设施投运,位居全国前列;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628项,其中锅炉治理项目1279个,火电厂治理项目13个,油气回收治理项目101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235个;率先启动了PM2.5等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和研究工作;全面供应机动车粤Ⅲ车用汽油,广州、深圳、东莞已全面供应粤Ⅳ汽油。关闭或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2650多家。加强监管减排。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完整率平均比上年提高16.3个百分点。将纳入范围的428家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制定了《广东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完成率为78.4%,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完整率为82.7%,比2010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四)推进合作,加强整治,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召开珠三角环保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建立环保专责工作组机制,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112012年实施计划》。继续深化环保对外交流合作,完成粤港《关于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的联合声明》的终期评估。加强重点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推动列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淡水河、石马河、深圳河、佛山水道和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计划,下达省财政资金1亿余元补助重点整治项目。对小东江等重污染河流的责任区域实施相关水污染物排放行业环评限批,对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实施每年淘汰20%重污染企业的计划。流域内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7座,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66万吨;淘汰、关闭造纸、印染、电镀、规模化禽畜养殖等重污染企业279家;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工程22项。圆满完成深圳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印发了《广东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3)》,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的清理工作。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2011年佛山南海九江镇等6个镇获得国家生态乡镇称号、珠

海北山村等4个村获得国家生态村称号、13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生态示范乡镇,广州等7市通过了省验收组的考核。

(五)强化执法,确保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2011年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2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15万多家,查处违法案件5000多宗,限期整改及治理企业近5000家,关停企业1500多家。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全省191家铅蓄电池企业中27家企业被取缔关闭或搬迁转产,137家企业处于停产整治或停产状况。在109家危废产生企业和61家危废经营单位开展规范化试点,推进粤西、粤北和广州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的建设。积极推进解决汕头贵屿电子废物拆解污染环境的问题。大力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西江、北江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妥善处置河源市紫金县血铅超标等25起突发环境事件。全省环保系统受理信访案件12.5万件,处理率达97%以上。

(六)筑牢基础,锐意创新,推动环保事业科学发展

开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广东省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关于加快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全省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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