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地方税费收入情况
(一)税收收入实现持续稳定较快增长2010年,全省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规模突破4600亿元,累计完成各项税费收入4670.66亿元,同比增收849.62亿元,增长22.2%。其中:
——累计组织税收收入3256.17亿元,增收560.62亿元,增长20.8%,是全国首个年度地税收入规模突破3000亿元的省市。
——累计组织社保费收入1172.68亿元,增收212.31亿元,增长22.1%,是全国首个年度社保费收入规模突破千亿元的省市。
——累计组织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其他收入241.81亿元,增收76.69亿元,增长46.4%。
(二)全年税收增速基本呈现前高、中低、后稳的运行态势一是税收收入增速前高、中低、后稳。第1季度,在我省经济税源恢复性增长与前期税收基数较低等因素影响下,税收得以实现同比28.9%的较快增长。第2季度,国家调控政策对房地产重点税源行业税收的负面影响逐步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延续,以及对比基数逐步走高,收入增速大幅度回落。税收增速只有14.4%。第3季度、第4季度进一步加大促收力度,税收收入形势明显好转,全省税收增长17.7%、23.8%。
二是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实现较快增长。按照税收来源地统计,珠三角9市税收收入2873.95亿元,同比增长20.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其中中心城市和珠三角7市累计分别增长19.8%和21.2%。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合计税收收入382.21亿元,增长24.9%,其中,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分别增长26.4%、23.0%和24.8%。
三是所得税实现较快增长,取代增速回落的营业税,成为税收增长的主要拉动力。所得税(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1368.25亿元,增长22.9%,占总税收的比重达42.0%,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45.4%,其中下半年增长25.5%、对税收增长贡献率高达47.2%。营业税累计收入1238.82亿元,增长15.9%,占总税收的比重下降到38.0%,对税收增长贡献率为30.3%,其中下半年增长12.7%、较上半年大幅回落6.6个百分点。各地方小税种累计收入649.09亿元,增长26.5%,占总税收比重提高到19.9%,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24.3%。
(三)各级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010年广东地税省级收入620亿元,增长18.6%,各级次收入增长趋势各异,累计增速大体均衡。其中:中央级累计收入827.62亿元,同比增收156.20亿元,增长23.3%,完成年初计划的113.1%。省级累计收入620.29亿元,同比增收97.06亿元,增长18.6%,完成年初计划的109.8%,完成省财政追加目标(633亿元,增长21.0%)的98.0%。市县级累计收入1808.26亿元,同比增收307.36亿元,增长20.5%,完成年初计划的110.2%。
(四)广东地税税收收入增速高于北京和上海
2010年,广东地税税收累计增速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受经济结构调整和上年企业效益大幅回落影响,广东地税上半年税收增速(20.8%)明显低于全国(31.1%)同期平均水平,尽管广东地税第3季度增速(17.7%)与全国(18.9%)的差距缩小,并于第4季度(23.8%)超过全国(20.5%),但广东地税年度累计增速(20.8%)仍比全国(25.5%)平均水平低4.7个百分点。
2010年,广东地税税收规模(3256亿元)连续17年居全国地税第一,比第二的江苏(2450亿元)多806亿元,比第三的上海(2230亿元)多1026亿元。2010年,6个经济发达省市地税税收累计增速排名依次为:山东(28.4%)、江苏(27.1%)、浙江(23.1%)、广东(20.8%)、北京(18.3%)和上海(15.7%)。由于浙江12月当月税收激增64.0%,带动年度税收增速在12月超过广东,使得广东在6个发达省市中排名第四。
(五)广东国地税税收规模突破1万亿元
2010年,广东国地税组织税收收入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10052亿元,同比增长23.6%,略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3.3%),占全国总税收的七分之一强。其中:广东国税税收收入6796亿元,增长25.0%,收入规模占全国国税收入的六分之一;广东地税税收收入3256亿元,增长20.8%,收入规模占全国地税收入的八分之一。
二、2011年地方税收展望和工作要点
(一)2011年地方税收展望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省将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280个,投资4300亿元;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实施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国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将为税收工作提供充裕的税源、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受现阶段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转出地税源减少、房地产市场形势仍不明朗,以及高基数下管理增收空间日益收窄等因素影响,全年组织收入形势将十分复杂,组织收入工作的难度和压力不会小于2010年。为此,全省将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主线,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地税事业自身科学发展“两个主题”,着力发挥税收筹集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三项职能”,努力践行各级党政、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税务干部职工“四个更加满意”,全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五型地税机关”,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我省“十二五”开好局,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二)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深化税收分析预测,加大各税种管理力度,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二是扎实推进社保费全责征收,统筹抓好规费和基金征管,大力实施税费同征同管同查同服务。
三是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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