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林业发展情况
2010年,现代林业强省建设成效显著。至2010年年底,全省森林面积达1.49亿亩,森林蓄积量达4.3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7%,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802亿元。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全省全面快速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完成1.43亿亩集体林地的外业勘界,占林改面积的97.2%;已对1.42亿亩集体林地进行林权登记(第二榜)公示,占林改面积的96.8%;发放林地使用权林权证84.3万本,发证面积1.27亿亩,占林改面积的86.9%;已对8124万亩集体山林发放广东省集体林股份权益证书626.7万本。河源、肇庆、梅州、云浮、惠州、韶关等市以及信宜等15个县(市)率先完成基层林业体制改革。肇庆、云浮两市及四会等14个县(市)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流转林地面积1710万亩,流转金额达22.9亿元。全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8亿元,开展森林保险面积207万亩,投保金额2.6亿元,有力促进了林业的发展。
(二)林业生态建设效果显著
全省完成造林作业面积282万亩,中幼林抚育392.74万亩,封山育林48.88万亩。参加义务植树3036.41万人次,植树10001.66万株。组织实施了“万村绿大行动”,已建成4447个“林业生态文明村”,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制定《广东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引导和鼓励企业营造碳汇林。全省已有东莞、中山、惠州、云浮4个市被评为“林业生态市”,75个县(市、区)被评为“林业生态县”。
(三)基本形成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一是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开展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从严控制森林采伐量,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二是完善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扩大粤北山区5市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约493万亩,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增加到5814.21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35.3%。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至2012年将统一为每年每亩18元。三是强化森林防火,保护珍贵森林资源资产。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森林航空灭火,构建立体森林火灾预警、扑救体系,不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保障能力。四是大力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重新修订发布突发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推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目前已建成站点121个,设立观测点212个,初步构建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
体系。五是圆满完成省人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全省林业系统已建自然保护区达266个,总面积1727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4%。六是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和应急防控,遏制了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等危险性有害生物危害加重的趋势,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0.5‰。七是强化山林纠纷调处。八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出台《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引导扶持林业产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2010年认定22家“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使全省林业龙头企业数量达74家。全省现有木材加工企业约2万多家,建成大中型林产品市场110多个。评定27家“广东省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全省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达77家。有24个林业项目被确定为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大力推进油茶产业发展,13个油茶品系通过省级林木良种审(认)定,全省油茶林总面积达到200万亩,其中2010年新种23.6万亩,是近年新种油茶面积最大的一年,新种面积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大力推进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全省共建立森林公园424处,面积1488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
(五)繁荣生态文化效果显著
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大力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了一批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为依托的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突出开展碳汇林业宣传,在新华社、南方日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广东增加森林碳汇的典型做法,展现了林业在保护生态、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扩大了生态文化影响力,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六)支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加强省级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和省优良珍贵树种培育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启动油茶科技协作攻关,编制广东创建全国林业科技创新示范省实施方案。法制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
二、2011年林业工作重点
(一)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一是完善明晰产权主体改革工作。对少量尚未明晰林地林木权属的要加快明晰产权,对已完成明晰产权、量化到人的林地林木,要继续查漏补缺,做到林地所有权林权证发证率95%以上、林地使用权林权证发证率90%以上、自留山和承包责任山确权发证到农户、股权证发证率95%以上、集体山林所得收益(含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林地承包流转收益等)70%以上均分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二是进一步提高林改工作质量。认真整改外业勘界质量不过关、联户发大证的问题,做到准确无误、一户一证。健全林改档案管理。三是妥善解决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做到山林纠纷办结率80%以上。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协调解决好集体山林承包流转租金过低、期限过长等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全面推进配套改革,确保9月底前完成林改配套改革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林业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机构,做实做细林权登记发证、建档立档、流转管理等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设林业产权交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配套机构,积极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健全林业公共财政、金融支撑、政策性森林保险等支持林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前提下,不断改进采伐管理办法。
(二)围绕森林“双增”目标,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全年安排营造林任务300万亩以上。着力推进重点生态工程,继续抓好林分改造、水源涵养林、碳汇示范林、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等工程建设,加速构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生态屏障。加强种苗工程项目和林木良种基地项目建设,争取扩大国家良种补贴试点范围。积极参与低碳示范省建设,实施森林碳汇重点造林项目100万亩。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30周年和国际森林年活动。继续抓好林业生态县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验收10个以上林业生态县。逐步将全省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和所有国家级、省级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林地区划为国家级或省级生态公益林。将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全部列入补偿范围,确保补偿资金到位。继续开展“万村绿”大行动,新建2000个林业生态文明村。继续推进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沿线绿化,构筑覆盖全省的绿色通道网络。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巩固提高绿化美化成果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全年森林采伐限额控制在2000万立方米以内,严格控制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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