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民政工作情况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明显
一是救灾减灾高效有力。针对“凡亚比”台风等重大、特大自然灾害,省级下拨救灾资金3.26亿元,全省投入救灾资金5.91亿元,救助受灾群众270万人次;18914户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进展顺利,至年底,竣工率达92.3%,2011年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家园任务。出台《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建成4个区域性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二是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各地基本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58个县(市、区)提高了城镇低保标准,60个县(市、区)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全省低保对象91.4万户、224.65万人,支出低保资金24.05亿元。《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颁布实施,全省五保供养对象25.6万人。出台《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1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35.52万人次。三是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省政府首次召开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562家,养老床位11万多张,收养老人7.4万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54家,服务老人292万人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5700多个。推进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救助孤儿”行动,全省涉外收养儿童数量首次居全国首位。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全省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省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捐款7.9亿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改革稳妥推进
一是双拥创建亮点纷呈。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支持部队建设资金达18亿元。紧扣广州亚运会广泛开展“共树文明新风、共保亚运平安”为主题的军民共建活动。二是优抚保障力度加大。全省全面建立优抚对象全员参保、政府适当补助、医疗机构优惠减免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深入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关爱功臣”行动,开展走访慰问抗日老战士活动;为1200名在乡复员军人、港澳烈属和老战士提供康复疗养服务,为3.2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投入1.08亿元,对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三是安置改革扎实有效。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江门6市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城乡安置一体化进程。接收安置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2.6万人,圆满完成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任务。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共有1.2万人报名参加培训,参训率创近三年来的新高。军供站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军供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一是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重点指导珠海市开展了以厘清政府与社区责权为突破口,构建以“两个平台(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站)、三大组织(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六项机制(社区党建工作、居民自治、行政事务准入、便民利民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社区建设成效明显。新创建1116个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全省66%的城市社区达到了“六好”标准。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加快,全省覆盖面达到10%。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分级表彰制度,全面完成333个“难点村”治理任务。二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迈出新步伐。行业协会改革进一步深化。90.7%的行业协会会长由企业家担任,70%以上的秘书长由专职人员担任。出台《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全省共登记成立异地商会53个。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社会团体登记的指导意见》,全省已有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2037个,仅基金会年公益支出就达4.3亿元。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已完成185家社会组织评估。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共处理非法和违法违规社会组织108个。三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服务社会功能逐渐增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稳妥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四是婚姻、殡葬和救助管理与服务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全省被命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的婚姻登记机关133个,占全省市、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的87.8%。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全省地市级、县级完成“馆所分设”的分别占81%和79%。“祥安”计划取得新进展,省、市、县共投入资金2.4亿元,殡葬公共设施不断改善。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人员10.53万人次。五是社会工作发展形势喜人。广州、珠海市出台社会工作政策文件,深圳、东莞等地社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全省已有6400多人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民办社工机构发展迅速。全省民办社工机构已发展到百余家,从业社工2300多人。
(四)民政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
一是民政法制和规划建设进一步增强。“五五”普法工作基本完成。各级认真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谋划“十二五”民政工作的发展思路。二是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撰写研究论文108篇。三是福彩发行再传捷报。全年销售达113.55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35.02亿元,福彩发行在全国率先突破百亿大关。四是创新扶贫济困模式。设立广东扶贫济困日,筹集捐款达30亿元。五是民政工作信息化进一步发展。建设启用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韶关市民政业务软件应用试点取得成功并向全省推广。六是民政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2011年民政工作重点
(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民政对象生活保障均等化
一是做好救灾减灾工作。推进省救灾物资中心仓库立项工作,完成35个县级救灾仓库建设。完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及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广东省应急避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培育和发展救灾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动员机制。二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完成年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任务。力争大部分县(市、区)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供养标准。推进农村敬老院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三是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继续推动居家养老示范活动。推动全省逐步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争取早日消灭县(市、区)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空白点。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孤儿基本信息数据库,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继续推进福彩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二)更加注重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着力深化双拥优抚安置改革
一是深化双拥工作。总结双拥工作经验,宣传双拥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加强国防教育,完善双拥机制,不断扩大双拥共建面。二是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普惠”加“优待”的新型优抚保障制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优抚医疗门诊补助制度,探索开展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加强优抚对象和优抚资金规范化管理。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三是推进安置深化改革。继续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改革进程。做好年度军休人员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
(三)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和城乡社区建设改革。切实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平稳有序推进第五届村民委员会、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广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工作,出台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推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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