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概况
(一)依法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有新成效
一是注重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和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法律衔接。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作出《关于佛山市顺德区行政复议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并依法进行了公告;省法制办下发了《关于协调解决顺德区行政体制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拟订了《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草案)》,解决了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法律障碍和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法律衔接问题。
二是注重非公有制企业突发事件的法律应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法制办积极参与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员工跳楼、南海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人停工事件的应对工作,从法制层面上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建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重新启动《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程序,补充起草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争议协调与处理机制”两章内容;编印了劳动保障相关政策法规,为各地、各部门依法介入劳资纠纷调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指引。
三是注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法制保障。着眼于解决珠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最重要、最突出、最紧迫的法律问题,省政府组织拟订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保障条例(草案)》,着力将《规划纲要》相关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制度,为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提供制度支撑。广州、佛山两市签订了《广佛同城化政府法制合作框架协议》,促进了两市政府规制一体化。
四是注重申报设立“广东扶贫济困日”的法律程序。省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设立“广东扶贫济困日”的申报工作,在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部门的支持下,申报事项顺利获得国务院批准,开创了我省扶贫事业发展新路径。
(二)法治政府建设有新力度
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就加快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新部署;黄华华省长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发挥依法行政四个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访文章;省法制办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对我省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度采访报道,对汕头、潮州、湛江、清远等地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省政府各部门落实依法行政职责分工的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广州、梅州、东莞、肇庆等市分别制定或修订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佛山、阳江、湛江、茂名等市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圳、惠州、中山、江门等市分别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能力有新提高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省法制办积极参与东道物流公司倒闭引发的矛盾纠纷、民办学校在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珠海市征收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有关土地补偿争议、珠海市解除珠海中油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在珠海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引发的争议、省政府撤销东莞市交椅湾养蚝保护区引发蚝民补偿争议等重大纠纷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依法协调处理了潮揭、大广等高速公路项目业主的确认、广汕公路惠州段股权回购、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项目核准、公共水域污染民事诉讼原告主体问题、中珠联围联石湾船闸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法律事务,对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258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法律审查论证,为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正确决策发挥了法律参谋作用。
(四)政府立法有新成绩
省政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并通过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节约能源条例(修订)等13项地方性法规(决定);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广东省专利条例、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9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11项政府规章;清理了现行规章218项,决定废止20项、宣布失效2项、列入计划修改65项,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五)行政复议应诉有新突破
全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846宗,比上年度的7880宗增长12.26%;立案受理8055宗,比上年度的7236宗增长11.32%;办结7534宗(含上年度结转526宗),审结率为87.8%。应诉一审行政案件4826宗,比上年度的5276宗减少8.53%。省政府转发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依法解决了赋予顺德区行使地级市管理权涉及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变更的对接问题,并就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作出了新部署。省法制办会同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20个单位转发了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9个中央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会同省法院、省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表彰了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3名。
(六)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有新举措
根据汪洋书记的批示要求,省法制办组织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广州市法制办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民生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整改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启动了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职权的重新核准、界定及公告工作;拟订了《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草案)》;依法对全省成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和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调整、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权调整等事宜进行了公告;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共核发省政府《行政执法证》42747张、《行政执法督察证》208张,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398宗。全省112个市、县(区)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105个市、县(区)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0多个省直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省文化厅、统计局、公路局和佛山市南海区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惠州市启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
(七)政府规制审查有新进步
省法制办认真执行《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年共审核省政府规范性文件66件,审查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83件,审查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46件、规范性文件302件,审查有关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规范性文件5件,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14件;配合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文件,为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安全保障提供了制度支持;对全省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地区及时纠正违反《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关于残疾人乘车优惠政策的规范性文件。
(八)粤港澳台法律事务合作交流有新进展
省法制办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黄仁龙率领的香港法律界来访团进行了洽谈交流,就《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有关法律事务合作事项的落实问题达成了共识;组织省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与澳门法律改革办公室、法务局开展了多次互访交流,签订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法律事务合作文本;组织开展了粤台法律事务考察交流活动。
二、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围绕一个中心
就是要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要科学谋划全省“十二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重点措施、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二是要加大建章立制工作力度,基本完成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的目标。三是要组织力量,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落实依法行政任务分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四是要出台《广东省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及其考评办法,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考评机制。五是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
(二)抓住两个重点
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相统一。继续加强大部制改革、强县扩权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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