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明显突破,制定实施了省以下财政体制方案,将省级与市县“四税”分享比例由“四六”调整为“五五”。建立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在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和封开县等试点县(市)实行了完全意义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在生态发展区域引入生态发展激励机制。实现了省级预算草案向社会公开。
金融改革创新亮点纷呈,地方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已增加至5家,组建村镇银行已达8家,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达140家,县域覆盖率达72%。国务院批复同意在珠海横琴开展建立多币种产业投资基金等工作,在深圳前海重点推进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资本市场合作和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从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市扩大到全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迅速,我省首只公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50亿元募集到位。
(二)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县级行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印发实施《关于推广顺德经验在全省部分县(市、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全省试点推广工作,率先在佛山全市范围内完成区级大部门体制改革。
省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出台《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编制完成《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扎实推进广州、佛山、东莞市六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研究出台《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指导和推进各地级以上市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登记注册领域启动开展并联审批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推进,出台《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确定了省直第一批行政类事业单位名单。法定机构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初步确定省直部分事业单位和广州、深圳、珠海3市作为试点。
(三)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建立起我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三旧”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0年年底,完成改造项目1990个,完成改造面积11.23万亩,节地率达42%。修订完成《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在佛山市启动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机制,制定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上网电价和垃圾处置补偿标准。在深圳、珠海等12市、县城区实行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医药价格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深圳、韶关、湛江开展试点,探索取消药品销售加价率,逐步构建起结构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
(四)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
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强化了省属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省属企业总体运行继续呈现平稳向上的良好态势,省属企业201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5.03亿元,增长18.25%;实现利润总额187.86亿元。
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及《广东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
(五)城乡统筹取得积极进展
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长足进展,目前,珠三角9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数达2561个,占珠三角地区总村数的41.8%。在珠三角地区选择10个已实行“村改居”的社区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改革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步推进,探索建立起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广州增城、佛山、中山和惠州等试点地区全面启动各项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云浮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亮点突出,为全省欠发达地区开展城乡统筹提供了新鲜经验。
(六)社会及民生保障领域改革成效明显
教育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颁布实施了《省教育规划纲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取得新进展,中高职三二分段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69.9%的县(市、区)、69.4%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在国家确定深圳市作为改革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珠海、东莞市作为省级联系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创新,成功探索出保险业贯彻落实新医改意见的“湛江模式”。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建立起省级养老保险预算管理制度,市级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机制进一步健全。推动实现了养老保险关系省际、省内无障碍转移。医疗保险财政投入和三项统筹机制进一步健全,21个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部实现市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首批试点地区参保农民达218万。
二、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设想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深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健全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快预算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二是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横琴新区和前海地区金融制度创新。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完善创业(风险)投资配套政策体系,研究建立创业投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
三是健全要素市场体系。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交易监管平台,完善经营性用地公开交易制度。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制定对“三旧”改造的税收优惠、财政支持政策。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四是深化价格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业用电、用水同网同价,择机推进居民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和用水阶梯式价格政策。扩大差别排污费政策实施范围,研究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初始价格政策。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
五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步伐,积极推动省属企业集团主业资产上市、核心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继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六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健全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改革。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一是完善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建立覆盖农村劳动力的全社会就业失业统计发布制度。稳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定期调整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稳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全民医保,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市级统筹和城乡统筹,推动医保异地转移接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资金省级补助水平,扩大低保范围。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强化住房保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及后续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多样化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途径。落实对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民办学校发展。建立督教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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