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金融工作与成效
(一)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1.保增长方面:贯彻落实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多方筹集资金支持我省“新十项工程”建设,推动信贷和投资保持较快增长。积极推动省、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签署了总计为3.06万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全年实际授信额度2.17万亿元,实际投放贷款0.9万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筹集建设资本金。制订《筹集1000亿元资本金支持落实“三促进一保持”工作方案》,通过“理财+信托”的方式为重点项目筹集230亿元资本金,利用征地拆迁项目贷款解决部省合作铁路省方资金102亿元,建立省级水利资金融资平台融资70亿元,通过恒健投资发行中期票据100亿元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争取国家代发地方政府债券109亿元,成立了规模为50亿元的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有效缓解重大项目建设资本金紧张的局面。在金融有力支持下,2009年,我省信贷增加额位居全国第一,新增信贷10755亿元,同比增长31.9%,增速同比提高19.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达1.3万亿元,增长19.5%,增速为近5年来最高。
2.保民生方面:加大金融对促消费、保民生的保障支持作用。一方面,通过扩大消费信贷投放直接有效促进消费增长。全年新增个人消费贷款2813亿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累计达到9118.34亿元,增长了44.6%,新增个人购房贷款2442亿元,同比多增2210亿元,消费信贷投放范围涵盖了住房、汽车、装修、助学、医疗、旅游和耐用消费等多个领域。另一方面,通过现代保险手段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群众消费信心。与中国人保集团合作全面推开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当年已经累计承保农户555万余户,保险保障金额达570多亿元,完成总目标任务的46.57%;我省保险业还为10多万户消费者提供超过100亿元的住房、汽车保证保险,为8000多万人次提供近2.2万亿元的健康保险保障,为城乡居民积累养老风险金超过1000多亿元;居民补充医疗覆盖全省600多万人,形成基金3.6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7个县区试点覆盖205万人,形成基金4.1亿元;雇主、公众等责任险风险保障达6000亿元。
3.保稳定方面:积极防范和及时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运营的监测、风险预警与提示工作,重点做好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票据业务及理财业务风险的分析和管控。全省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继续保持双降,不良贷款比例已经下降到2.5%。
(二)金融产业“逆势”争上游,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添砖加瓦
金融产业继续加快发展。2009年,全省金融产业增加值实现2176.98亿元,增长13.4%,高于GDP增速4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达5.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2.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为9%。全省金融机构总资产约9.3万亿元,首次赶上香港,实现税后净利润超过1000亿元。
金融市场保持稳定繁荣。在银行信贷市场方面,截至2009年12月末,广东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9691.46亿元,同比增长24.2%,本外币贷款余额44510.22亿元,同比增长31.9%,存贷比为63.9%,比年初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在资本市场方面,到12月末,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250家(含23家过会还未发行股票的企业),居全国第一位,当年新增37家,全年从境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688亿元,19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基金213只,基金份额共10341亿份,基金规模11424.08亿元,市场份额占全国的40%。在保险市场方面,2009年全省保费收入为1231亿元,增长9.4%,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
(三)贯彻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开局良好
研究起草《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将金融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纳入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起草了关于加快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批复《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后,会同珠海市制订完成了在横琴新区先行先试进行金融制度创新的整体工作方案,提出了在建立多币种货币交易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和筹建国际金融研究院四方面开展创新试验。
(四)推动粤港澳金融合作实现新跨越
1.建立了粤港澳金融合作更加紧密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粤港政府签署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合作协议,并召开首次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工作会议。
2.向中央争取扩大金融合作开放先行先试,金融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成功争取到国务院批准在广东四市开展广东与港澳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7月8日该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到2009年末,已经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92笔,结算金额14.6亿元人民币。成功在CEPA补充协议六中争取到允许港澳资银行在广东设立异地同城支行、允许港澳证券公司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咨询公司和研究引进港股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先行先试合作事项,目前已有3家港资异地支行开业,3家正在筹建中,另有3家正在审批。
3.粤港澳三地交流和合作不断加强。2009年5月,澳门金融管理局丁连星主席和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陈家强局长先后率领澳门金融代表团、香港金融代表团访问广东;2009粤港金融合作恳谈会暨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推介会在香港成功召开,香港金融业界首次提出“五通”的呼吁(即资金的融通、金融工具的互通、金融机构的共通、金融基础设施的联通、人民币在两地的流通)。
(五)改革创新,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金融体系呈现“五新”局面
1.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迈出新步伐。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额完成了专项票据230亿元的兑付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了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印发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推动发达地区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加快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并通过定向合作的方式推进困难地区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广州、东莞、顺德农信联社成功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并相继在12月挂牌开业,三家农村商业银行规模均为全国同类农村商业银行第一,总资产达到3548.57亿元,占全省农村信用社总资产的43%,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并超过中国银监会标准。
2.地方法人银行改革重组取得新成果。广州市商业银行成功剥离置换不良资产,并更名为广州银行,全年实现经营利润10.28亿元;珠海市商业银行已实现重组;汕头市商业银行启动重组工作已获得国务院批准;湛江市商业银行完成增资扩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东莞银行上市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3.地方新型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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