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全省低保对象达212.33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低保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县(市、区)由56个减少到12个。2009年春节,向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低保补助金作为春节慰问金。全省支出医疗救助金1.73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33.6万人(次)。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千间敬老福星工程”顺利实施,五保对象供养水平有所提高。
(二)救灾减灾工作迈上新台阶省区域救灾仓库网络基本建成,梅州、茂名、清远、惠州市4个省级区域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主体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大部分市、县(市、区),部分镇(街)、村(居)完成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建立比较规范的应急避灾场所600多间,全省确定一般性应急避灾场所1.5万多处,22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省救助受灾群众84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49.53万人,下拨救灾资金1.9亿元,有6866户因灾全倒户完成重建家园,占总数的99.2%,春节前全倒户全部搬进新屋。
(三)社会福利服务成效明显积极推动全省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广州、佛山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示范点活动,继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共为1639名残疾儿童实施了手术康复,“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为1350名特困残疾人安装了假肢。深化粤港澳社会福利合作。组织了第六期“银龄行动”,与联合国国际老龄研究所共同举办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高级研修班”。
(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扎实有效2009年各级财政共投入16881万元,对10.6万人次优抚对象实行参保补助和医疗救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上年度增长15%50%。全面启动“十百千万关爱功臣计划”,中央和全省各级共投入了5200多万元对优抚医院、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为6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和建立医疗档案,为全省1087名残疾优抚对象安装更换假肢和配备辅助器械。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25570人,城镇退役士兵9432人中有9021人选择了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自谋职业。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顺德区及禅城区等,实现了退役士兵城乡安置一体化。2009年全省退役士兵有7987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全面落实。汕头、东莞、广州江村等军供站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军供饮食供应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广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推进社会化拥军体系建设,全年全省新增非公经济组织共建点260多个。
(五)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创新率先在全国成立了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和团工委,广州、惠州、肇庆、韶关、珠海、茂名、汕尾、揭阳、梅州等市已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比例达94.6%。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办法,制定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成立,已完成20家全省性行业协会、20家基金会的评估工作。全省认定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基金会63家、社会团体18家。
(六)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有序推进指导珠海等9个市围绕“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新命名1166个社区为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全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达2981个,约占社区总数的50%。有9个城区、15个街道以及39个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省80%以上的县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全省有近50个县开通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七)区划地名工作稳妥开展完成了广州市、肇庆市撤销县级市设立市辖区、广州市萝岗区和海珠区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的调研论证、审核报批工作。完成了省级地名数据库和地名网站的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制定了《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全面完成地级市和县(市)城区地名设标任务,乡镇地名设标工作正在全面推进。完成了8条共918公里的地级界及年度县级、镇级界的联检工作。积极调处边界争议,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八)社会工作打开新局面全省全国社工试点县(市、区)和单位达29个,深圳市和广州市老人院被命名为全国首批社会工作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地先后出台有关文件和规定,东莞市出台了“1+8”配套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的制度。珠三角地区成立民办社工机构70多家,开发设置社工岗位1300多个,全省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取得资格的已有5000多人。
(九)社会事务管理优化提高启动了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推动殡仪馆等级建设和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纠正违规建设及非法经营公墓66座。珠三角地区初步建立了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制度。全省已有88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成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有2/3的大中城市实行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有3/4的婚姻登记机关实行了节假日办理婚姻登记。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7万人次,共救助临时困难农民工4.6万人次。
(十)福利彩票发行再创新高全省共销售福利彩票83.39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长31.5%,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6.53亿元,实现了全省福利彩票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二、2010年民政工作展望
(一)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创新,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指导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珠三角地区全面铺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任务。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实施“强居促和谐、强村促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双强双促计划”。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配合抓好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做好2011年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力争所有地级市全部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绝大多数县(市、区)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积极探索省级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制度和其他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出台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估指标和评分细则。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继续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全面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全省社会工作试点,抓好首批全国社工人才队伍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和第二批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推广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社工试点经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特别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民办社工机构服务的机制。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201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有关办法,提升社会工作者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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