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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社会发展 第五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

信息来源: 时间:2011-09-20 1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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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情况

(一)宜居城乡建设取得新突破

研究确定了珠三角绿道建设、“三旧”改造、“万村百镇”整治、保障性住房、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新区建设、步行系统及滨水空间建设等建设宜居城乡七个重点领域。确定了3个宜居城市、10个宜居城镇、21个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和1400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汕头、梅州、韶关等3个市被评为国家级园林城市,东莞市塘厦镇被评为国家级园林城镇。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镇、村累计达19个。丹霞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步伐加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性指标(20092012)》和《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及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为推进宜居城乡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省政府在中山市召开了全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现场会。《珠三角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经省政府审议通过。选取了广州亚运及深圳大运休闲绿道等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省级绿道建设试点,启动珠三角绿道网建设。开展了《珠三角地区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推动珠三角走低碳模式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广州、河源、云浮开展了城乡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计划“三规合一”的试点工作。粤港澳共同推进实施《规划纲要》,开展了《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和《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二)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保障取得新成效

2009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达2961.3亿元,同比增长1%;商品房竣工面积达469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7%;商品房销售面积达703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8%;房地产业完成增加值2412亿元,增长19.6%,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实现税收560.4亿元,同比增长25%,对地税收入增长贡献率高达64.2%。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台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由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扩大到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全省共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资金87.5亿,落实建设用地252.3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2.43万套。全省新增解决了4.8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各地适当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珠三角地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机制。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480.4亿元,累计归集总额达2230.8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68.9亿元,累计个人贷款总额达855.6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26.7亿元,累计提取总额达1174.7亿元。

(三)建筑业和建筑节能取得新进展

全省共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6项,“省优良样板工程”91项,“省建设工程金匠奖”23项;国家级工法15项;省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22项;被评为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13家。严格实施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大力繁荣建筑设计创作。广州亚运工程顺利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建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目标责任制,全年共组织开展了6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专项检查,受检项目15237项。全省大部分市进行了建筑节能公示,选定了节能标杆建筑,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6个试点城市开展了建筑能源审计。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发布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有3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4个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被列为国家级示范工程;全省新建城镇房屋应用新型墙材建筑比例超过了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建设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

全省共获得国家华厦科技奖5项,省科技进步奖6项。通过科技成果鉴定159项,发布技术成果推广项目16项。有14人获得全国建筑业优秀企业家,1492人通过了建筑专业职称评审,32000名技术工人通过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队伍不断壮大。

(五)对口援建汶川工作取得新成绩

组织了全省300多名规划师赴灾区现场开展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及重点地区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多层次的援建规划工作。多次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赴现场对援建项目进行检查,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派遣了63名专业技术人员,分三批次赴汶川县指导灾后农房重建工作,顺利完成了约1.7万户农房的重建技术指导。

(六)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气象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惠州市规划建设局等3个单位荣获“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湛江市市政园林局等4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江门市规划局等3个单位获得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2010年工作展望

(一)珠三角绿道一年基本建成,宜居城乡建设见成效

推进珠三角绿道建设。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对珠三角绿道建设作出了重点部署。根据《珠三角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通过“省统筹指导,地方建设为主”的省市互动机制,确保一年基本建成总长达1690公里的六条珠三角区域绿道,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标志性工程。

开展创建宜居城乡绩效考核。省将组织对各市进行考核及排名。开展宜居社区、宜居环境范例奖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各具特色的宜居社区、宜居环境范例。

推动重大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完成《珠三角地区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和《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等区域规划。推动《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着手编制《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抓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和丹霞山申遗工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对污水处理量、运行效率等60项指标进行全面监管。编制完成《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垃圾“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力争丹霞山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

综合整治村镇人居环境。加强对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点的指导,适时公布第一批省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名单。继续抓好工程项目带动村镇规划一体化实施试点工作,推动全省村镇规划的实施,确保村庄规划率达到40%。推进“万村百镇”整治工程,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二)全省城市化成为扩大内需的新动力

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和质量。积极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着手编制《广东省城市化“十二五”规划》。大力推动全省城市化进程,关键是推进制度创新,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就地入户,重点加快中小城市发展,加快公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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