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文化工作回顾
(一)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行动迅速
全省文化系统把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作为全年文化工作的一个重点,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工作意见》,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七大工程”的思路和举措。出台了《关于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共建共享工作意见》,推出15个文化共建共享项目,努力促进文化资源跨地区、跨领域、跨系统有效整合。
(二)开展国庆系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
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一主题,全面加强文艺创作和展演,精心策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通过整合省直专业文艺院团和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文博美术机构等相关资源,举办了“专业文艺演出”、“社会文化活动”、“文博活动”和“美术展览”四大板块共40多个活动项目。组织一批近年得大奖、有影响的舞台精品到各地进行巡演,让广大基层群众共享广东文化发展成果。粤剧《山乡风云》、山歌剧《桃花雨》、都市舞剧《骑楼晚风》应邀进京演出。成功举办了广东文艺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和2009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开幕式文艺晚会。完成了广东参加首都国庆庆典彩车“领潮争先”的设计制作。各地文化部门积极组织大型主题文艺晚会或各种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三)文化惠民工程成效明显
一批省重点文化工程加快推进,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星海演艺集团新址等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广东演艺中心(含文化馆)、广东友谊剧院改造工程进展提速。召开了“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流动图书馆分馆数量达到67个,公共图书馆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流动博物馆成员单位不断增加。全省已经实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达到133座。全年组织群众性演出3万多场,受益观众达到6千多万人次。深圳、东莞等地推出“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文化部已在全国进行推广。文化工作重心下移,扎实推动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等,使更多的人群受益。
(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赶超进位
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任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省普查完成率为100%,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7626处,其中新发现26931处,排在全国前列。实施了全国最大的水下考古项目“南海Ⅰ号”的试挖掘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正式启动了“南澳Ⅰ号”抢救性发掘。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加快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召开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工作。目前全省已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05项,其中74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1个地级市公布了66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57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由粤港澳联合申报的粤剧被联合国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突破。
(五)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持续开展了文化市场执法、网吧和互联网低俗之风治理以及低俗音像制品清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全省网吧监管平台,实行网吧义务监督员制度,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加速发展,动漫、游艺、演艺、工艺美术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全省有8家动漫企业入选国家首批动漫百强企业并享受税收优惠。成功举办了第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成交额达到880.69亿元,比上届增加178.37亿元,其中由省文化厅牵头组织的广东展团实际成交额占6.8%,对全省乃至全国文化产业的拉动效应进一步凸现。加快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建设。着力推动“广东(中山、番禺)动漫游艺游戏产业集群”、“广东汕头动漫(玩具)创意产业集群”等文化产业集群和特色园区建设。
(六)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拓展提升
2009年全省文化系统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工作呈现出活跃态势,全省对外和对港澳台双向文化交流达到992批14288人次,是改革开放以来批次和人数最多的一年。广东艺术团、广东粤剧院青年团、广州交响乐团和深圳福永醒狮团分别赴南美、欧洲、北非和东南亚等地访问演出,增进了中外文化交流。2009年11月在佛山市举办“广东省与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交流会”,发布了《倡议书》。成功承办了由文化部和泰国外交部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泰一家亲”(广东)音乐歌舞晚会。举行了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次会议,共同签署了《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09—2013)》。继续与港澳合办“国际博物馆日”等重大国际性文化活动,举办了“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加大了对台文化交流工作力度,组织佛山现代陶艺作品赴台展出,吸引台湾首次正式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加强了两岸文化产业的推介与合作。
(七)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进一步理顺文化管理体制,加强了文化综合执法工作,成立了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充实了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机构设置,将省文物局从原省文化厅的内部处室改为直属行政单位;在省文化厅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加强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省直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制定了《广东省文化厅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广东省文化厅直属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省直文艺院团与演出中介机构体制改革的方向、任务和时间表,省歌舞剧院、省话剧院、南方歌舞团的转制工作已启动。广州市将杂技团等8家艺术院团、演出公司等4个经营性单位改制为企业,艺术院团改革工作得到中宣部和国家文化部的充分肯定。
二、2010年文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抓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省博物馆、广东演艺中心、友谊剧院改造和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和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一期工程等省重点工程今年完成并投入使用。制订出台《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意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建设一批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加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古籍保护等重大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组织好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的参赛、广东省参加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东周”文艺展演、迎接“亚运会”群众文艺互动展示等重大活动。
(二)积极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围绕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巡演等活动,加大实施精品工程力度。组织一批重点作品冲击大奖。组织舞台艺术精品开展巡演。做好参加第六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等重大艺术活动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抓好基层艺术创作尤其是戏剧创作工作,重点关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创作、稀有剧种作品创作。
(三)积极推进《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加大力度落实《省文化厅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关于加快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加快发展珠三角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意见》的出台,实施基础文化设施覆盖工程,打造一批在国际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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