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卫生工作回顾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全省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7.5%,人均筹资110元以上,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外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0%、60%和40%以上,平均实际补偿比例达到42%。71个县(市、区)开展了门诊补偿。探索单病种定额付费,94%以上的县(市、区)和部分地市实现区域内即时补偿。
二是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强。全省新增中央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34个,126个项目开工建设,32个项目竣工。全省县级医院和老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快,村卫生站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246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70所,街道覆盖率达90.1%。
三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顺利。6项重大和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时启动。2009年省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7亿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6500万元。全省4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全面完成,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1.7%,农村居民达到7.4%。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242.27万人。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31.4万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6.2万人。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6700座。
四是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制定了基本药物制度近期实施方案和有关补偿问题的通知。确定珠三角地区(不含肇庆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余地区13个试点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年采购总金额达290亿元,其中基本药物40.6亿元,占13.9%。
五是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地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多种形式的内部运行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电子医疗档案和常见病临床路径。在全国率先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深圳市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并被确定为全国16个公立医院改革联系城市点之一。
六是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取得实效。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分别签订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协议,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动、基本医保异地结算,实行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和物资储备机制不断健全,部门和地区间的卫生应急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疾控机构“绩效考核年”活动。投入3362万元继续加强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监督、精神卫生、麻风病院(村)、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机构改造建设。
二是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防控。迅速建立了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明显减缓,全省吸毒人群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率从2005年的3.8%下降到2009年的1.25%。结核病新发涂阳病人发现率、治愈率提前达到国家和省结核病防治2010年规划及WHO的目标。霍乱、登革热等传染病得到有效遏制。免疫规划工作扎实推进。手足口病、鼠疫、SARS、人禽流感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
三是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安全事故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保持低发水平。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职业病诊断和鉴定专项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多起职业卫生事件。继续开展城市饮用水卫生与水性疾病监测试点。食品安全整顿、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均取得较好成效。
四是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深入发展。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加强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网点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及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覆盖12个市31个县(区)。全省44.1%的乡镇农村卫生保健发展规划达标。广泛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五是爱国卫生运动有新进展。推进镇村卫生整治和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全省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覆盖93个主要涉农县。韶关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省新增6个省卫生镇和1102个省卫生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迎国庆,清洁城乡,保护健康”等活动,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好转。
(三)医院管理和科技人才工作有新突破
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了对器官移植、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监管力度。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网络报告制度。落实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卫生支农和医疗下乡活动。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全省临床用血保持100%来自无偿献血。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广东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源投资办医。积极落实CEPA补充协议有关工作,开放港澳医疗服务提供者来粤申办门诊部。
继续推进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组织申报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积极开展防治甲型H1N1流感科研工作,成功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开发出快速诊断试剂,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制度。继续组织推广适宜卫生技术。完成农村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启动了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试点进一步规范。
(四)中医药特色优势与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一批地市和县级中医院纳入国家重点建设单位。全省80%以上的乡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90%的县级综合医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诊所试点不断扩大。农村中医先进县(市、区)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进展良好。全国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进展顺利。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试点稳步推进。发挥中医药在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进一步加强。
(五)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落实医改任务、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组织建设和推进基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领导干部决策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务、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监督。药品“阳光采购”进一步规范。开展医德考评。进一步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2010年卫生工作展望
(一)深入推进医改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0年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要达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珠三角地区要达到200元以上,争取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左右。推进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制度。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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