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2009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局部有所好转。21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大部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珠三角河网干流水道水质总体良好,大部分海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城市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总体较好。
(一)扎实抓好环保审批服务,有效推进“三促进一保持”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9年,省环境保护厅对现有的1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4项,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2项。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加强审批窗口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规划环评。电网、交通、水泥、电力、石化、水利水电等行业及部分市规划环评工作取得突破。加快基地环评审批,加强已批基地的督导,严把单个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基地外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等。
三是加强“双转移”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产业转移工业园环评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后续环保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开发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督促完善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落实各项环保整改工作。
四是加强“三同时”管理。加强对项目环评审批后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备案制度,确保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质量。
(二)扎实抓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快推进环保一体化
制定和实施珠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引导珠三角重大产业合理布局,建立水、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建立珠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确定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的任务和措施。对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推动上下游联合治水。积极开展“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的中期评估。
(三)扎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超计划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加快推进工程减排。全省污水处理能力居全国首位,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如期实现。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建设,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安装完毕。有效推进结构减排。全力推进小火电、小钢铁关停工作,大力推进水泥、造纸、陶瓷等高污染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监管减排。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工程、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等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全省2009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08年减少了6.54万吨和5.23万吨,同比下降5.8%和5.4%,超计划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已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
(四)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积极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全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省控断面水质优良和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断面比例均上升6.9个百分点。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成为全国第一个全省范围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的省份。加大固废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及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持证单位经营管理,有效地推进电子废物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环保示范创建。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25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广东省生态示范村镇501个。加强核与辐射管理工作。加大对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的现场检查力度,核电站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重点加强稀土与伴生矿放射性污染防治,有效监控稀土与伴生矿放射性污染。
(五)扎实抓好环境监管,切实提高环境法治水平
加强环境立法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09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4万人次,检查企业2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1132宗,罚没金额2.1亿元,限期整改及治理企业9713家,关停企业2255家。推动重点环境问题整治。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监察厅继续对淡水河、广州西部水源、独水河流域污染整治等10个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等4个环境问题突出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全省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集体进京上访事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妥善处置了南水水库水华、广州番禺卡源等环境突发事件。
(六)扎实抓好能力建设,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调查了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在内的60.1万个污染源,获得了5500万个数据。环保科技和标准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并颁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7项广东省地方标准。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广东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及保护利用规划项目。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省环境监控中心及五大区域性监控中心建设进展顺利。省环境保护厅正式挂牌成立。全省环保系统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活动成效明显,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展望
(一)以加强环保服务和调控为重点,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重点做好电网、交通、石化和火电等重点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开发规划环评工作。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继续推进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认真执行产业转移园环评批复意见,严格园区产业准入。积极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重点扶持一批技术能力比较强、规模效益比较好的环保企业,率先进入低碳经济、新能源、静脉产业等领域,进一步推进27家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
(二)以加强监管减排为重点,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强化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严格追究责任。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入“一县一厂”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管网建设,珠三角地区的所有中心镇要在2010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配套管网建设。加大监管减排力度,要狠抓重点减排项目正常运行,组织开展好污染减排核查工作。继续落实结构减排措施。加大火电、钢铁、水泥、造纸、酒精、漂染、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抓好电力、水泥工业“上大压小”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三)以全面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重点,加强环保规划工作
加快推进环境保护一体化。抓紧颁布《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并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珠三角环保一体化八大体系,切实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制定基于不同生态功能区的环境保护政策,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对生态优化区域实行以生态发展为导向的激励型财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科学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明确并细化目标指标、重点工程和政策举措。
(四)以东江水质保护为重点,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加快东江流域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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