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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社会发展 第十二章 旅游

信息来源: 时间:2011-09-20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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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旅游发展情况

2009年广东实现旅游总收入3068.4亿元,增长15%。其中国内旅游收入2383.5亿元,增长17.4%;旅游外汇收入100.3亿美元,增长9.3%。全省入境过夜旅游人数2743.8万人次,增长5.9%;国内过夜旅游人数1.58亿人次,增长16.6%。旅游总收入和入境过夜旅游人数提前完成“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目标。

(一)旅游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

围绕落实省政府出台《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开展系列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育居民旅游休闲意识;以落实带薪休假为切入点,以组织举办大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旅游休闲;通过创建示范单位,探索发行国民旅游休闲卡、发放旅游优惠券等,促进旅游消费。开发推广乡村旅游、科技旅游、文化旅游、森林生态旅游、温泉旅游等13个专项旅游产品,创建974家国民旅游休闲示范单位,策划组织450多项休闲活动,公布535个免费游览参观点,发行国民旅游休闲卡100多万张、签约商户5000多家,探索开展修学旅游,推出“旅游下乡”、“广东旅游门票明信片”等,旅游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旅游业对港澳开放先行先试实现新突破,深圳户籍居民赴港旅游“一签多行”、深圳非户籍居民以定点团队游方式赴港旅游正式实施。

(二)旅游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积极培育壮大旅游产业。全年旅游投资总额658亿元,其中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175个。深圳东部华侨城全面建成开业;投资100多亿元的海洋世界珠海横琴岛项目正式动工;佛山南海西岸国际旅游休闲区即将动工,湛江东海岛项目进入环评阶段,梅州客天下旅游产业园全面开工。会展旅游、高尔夫旅游、游艇旅游等高端旅游以及旅游房地产、旅游制造业方兴未艾,大型旅游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年新增旅行社89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20家、五星级酒店12家、四星级酒店21家、四星以上标准在建及建成宾馆60家,新创广东旅游强县2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旅行社1125家、旅游饭店8000多家、大型旅游景区景点300多家。优秀旅游城市21个,中国旅游强县2个,广东旅游强县15个。

(三)旅游宣传促销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活力广东”旅游总体形象宣传。首次在中央电视台投放广东旅游形象广告;与凤凰周刊、南方卫视、中国旅游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合作策划“广东旅游强县巡礼”、“粤游粤精彩”专刊和专题节目;与南方卫视合举“老照片·新广东”图说广东活动,吸引华人华侨来粤旅游观光。二是重点开拓国内旅游市场。赴16个省(区、市)举行系列旅游推介活动,组团参加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等8个大型展览会和旅游节庆,聘请全国50家大型旅行社负责人为“广东旅游推广大使”。以广东生态旅游年、“全国百城(广东)旅游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省内旅游促销。三是积极拓展入境游市场。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13个境外旅游展,充分借助广东省主要领导出访的大好时机组团赴韩国、日本、泰国、澳大利亚举行旅游交流会,搭建旅游合作交流平台。部分市积极试行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和包机、包专列奖励办法。“十一”黄金周累计接待游客总人数为222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22亿元,分别增长17.0%17.3%,广东地区银联卡在省内刷卡消费交易额达72.65亿元,增长25.0%

(四)国际国内旅游合作不断深化

一是国际旅游合作实现新突破。与新加坡旅游局、马来西亚国家旅游局、泰国国家旅游局、澳大利亚新州旅游部、美国加州旅游局签署合作协议;设立首个境外旅游办事处——广东驻曼谷旅游办事处。广州在澳大利亚悉尼和日本东京设立广州旅游推广中心。二是粤港澳旅游合作向纵深发展。落实CEPA有关政策,推动深圳非户籍居民以定点团队游方式赴港旅游,实施深圳户籍居民“一签多行”签注;落实“委托广东省审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合资及独资旅行社”实施工作;落实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积极推动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推动香港居民报考内地导游资格考试。三是粤台旅游合作健康有序推进。组团参加“第四届海峡两岸台北旅展”,推动粤台旅游合作。四是加强与泛珠三角及兄弟省区市合作。广东省旅游局与桂、湘、渝旅游局签署合作协议。积极参加闽粤赣、海峡西岸、两广十市等区域旅游合作。五是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区域旅游统筹发展。组织开展城际旅游大联盟活动,推动珠三角九市签署《罗浮山宣言》,广佛肇、珠中江、深莞惠旅游合作愈加紧密,珠三角旅游一体化进程加快。

(五)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办出新水平

2009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暨泛珠三角旅游推介大会会场首次覆盖21个地级以上市,共举办204场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吸引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省内外2000多万游客参加。旅游招商会成果丰硕,共签订外商投资合同、协议、意向154宗,金额23.9亿美元。

(六)旅游扶贫带动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加大旅游扶贫力度。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专门安排3000万元择优扶持6个大型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自2002年旅游扶贫工作启动以来,全省投入旅游扶贫资金3.1亿元,扶持8396个重点项目,资金投向以51个欠发达地区县为基础,以16个特困县为重点,覆盖全省85个县(市、区),有力促进了欠发达地区旅游业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

(七)旅游市场监管更加规范有序

在全国率先修订和推广使用统一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制定实施旅行社、星级酒店、海滨旅游、旅游景区等旅游安全系列地方标准和《温泉旅游服务规范》、《“渔家乐”旅游服务质量规范》、《广东省旅游餐饮服务质量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规范旅游产品定价行为,联合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省89所旅游院校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力度,全年共培养14630名旅游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旅游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成立广东省旅游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加强对旅游业一线服务技能的鉴定工作。组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酒店职业英语等级考试,落实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加强红色导游员和饭店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二、2010年旅游工作展望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研究制定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推动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县)的先行先试,促进全省旅游综合改革。推动珠三角“都市休闲旅游示范区”、粤北“全国生态旅游休闲示范区”、粤东“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区”、粤西“滨海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争取世界旅游组织在粤举办“旅游创新与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设立“旅游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观察站,创建“世界旅游可持续发展示范基地”。争取承办2010世界旅游日全球主会场活动。倡导低碳旅游,推动节能减排,落实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5年内降低20%以上的计划。争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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