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2010年)

第五部分 体制改革 第一章 法制

信息来源: 时间:2011-09-20 17:00:00
字体: [大] [中] [小]

一、2009年法制工作重点

(一)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

召开了全省贯彻国务院珠三角《规划纲要》经验交流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全省贯彻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基本要求;下发了《关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召开了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动员大会;组织拟订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草案),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府规章清理等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行政决策规则、依法行政年度报告等制度,完善了由行政首长亲自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广州、河源等市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深圳市制定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092010年)》,确立了近两年内需建立健全的76项制度。

(二)服务科学发展大局,珠三角《规划纲要》有效实施

省法制办与珠三角九市政府法制机构建立了联动机制,积极主动为《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提供服务保障。研究制订了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规划、优势互补、龙头示范、联动推进的原则,明确了珠三角九市政府法制机构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着力打造建设法治政府的示范区,为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研究制订《规划纲要》配套立法规划,其中包括地方性法规新制定项目18项、修订项目20项、拟废止项目16项,省政府规章新制定项目14项、修订项目9项、拟废止项目5项。

珠三角九市政府法制机构根据各自的功能定位,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其中,广州着力打造科学民主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示范市,深圳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市,珠海着力打造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示范市,佛山着力打造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示范市,惠州着力打造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示范市,东莞着力打造推行镇街法制助理员的示范市,中山着力打造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市,江门着力打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示范市,肇庆着力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的示范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发挥四大职能作用,应对金融危机法制作用凸显

一是围绕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着力发挥政府立法的规范作用。拟订了《规划纲要》配套立法规划,重点安排了实施《规划纲要》条例、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珠江三角洲地区市场监管一体化规定等一批推动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立法项目;对1980年至今广东省现行有效的187项地方性法规开展了全面清理,着力消除制约和影响科学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制定、修改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二是围绕重大决策措施,着力发挥政府规制的引导作用。为《广东省本级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情况公开暂行办法》、《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科技与自主创新专项实施方案(20092020)》等政策措施提供了法律论证服务;按照应急措施与常态管理相统一和“特事特办”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短期效应与长期影响”的关系,审查了《广东省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工作规范》、《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积极财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政府购买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三是围绕优化发展软环境,着力发挥法律实施的促进作用。完成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许可事项570项,委托下放管理事项424项,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优化了政务环境;积极研究“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法律衔接问题,组织起草了《广东省扩大较大镇行政执法职权规定(草案)》、《依法实施强镇扩权工作方案》。四是围绕保民生促和谐,着力发挥法律救济的保障作用。积极做好劳资纠纷调解、出台政府垫支工资款项政策、协调企业破产与厂房租赁纠纷等工作,及时化解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倒闭潮、裁员潮、失业潮、讨薪潮、上访潮引发的矛盾纠纷;深入分析金融危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四)坚持以点带面,业务工作齐头并进

一是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共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19项(其中新制定项目9项、修订项目10项),政府规章13项,是近10年来立法进度最快、完成立法任务最多的一年;完成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广东省加强外国人管理服务规定》等重大立法项目的起草送审。二是加大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度。2009年,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880宗,其中立案受理7236宗,与上年94.8%的案件受理率有小幅下降;依法不予受理335宗、作其他处理14宗;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904宗,结案率达92.02%,与上年91.33%的审结率基本相当,均维持在较高水平。深圳、汕头、中山三市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其中,中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已正式挂牌运作。三是加强了监督协调工作。完成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修订工作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工作,实现了行政执法证“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全程监控”的目标;理顺了交通系统申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乡镇安监机构受委托执法车等问题,对全省650名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四是推进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开展了新一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加大了备案审查力度,全年共审核省政府规范性文件52件,审查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88件,审查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报备的规章49件、规范性文件430件,审查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的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处理群众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3件,依法纠正了部分地区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残疾人权益、村庄规划等15件违法规范性文件。

二、2010年法制工作展望

(一)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全省贯彻国务院《纲要》经验交流会精神;二是筹备召开第二次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对全省各地和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任务分工的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组织编制“十二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力争出台《广东省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评办法,强化责任落实;五是区分轻重缓急,加强调查研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六是配合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着力抓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二)切实增强制度供给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扩大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更加注重政府立法的程序性和可操作性,使制度建设能够更好地体现客观规律、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抓紧抓好珠三角《规划纲要》配套立法规划的跟踪落实工作。把中央和省委关于“五个更加注重”、“五个扎实推进”和“三促进一保持”、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等决策部署及时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增强执行力,重点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实施条例、专利条例、自主创新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加强外国人管理服务规定等立法项目。三是认真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对不符合上位法精神,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废止或者修订;继续抓好珠三角九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珠三角地区规则一体化。四是修订完善《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和改进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审查发布情况公告机制和纠错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