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交通〔2017〕29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