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韶关市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关键时期。韶关市在省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规划战略高度和操作落地相结合,高站位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始终做到“六个强化”,高质量完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
一、强化科学把握规划战略导向
韶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全省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战略导向,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遵循“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原则,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规划重点任务的首要位置,突出生态保护主旋律,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着力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同时,深入贯彻市委全会提出的采取“非凡之举”加快韶关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在确定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过程中,始终注重发挥中长期规划“坚定信心、展示决心、引导预期”的战略导向作用,确立了以非凡之举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资源资产价值化、改革攻坚系统化以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六化协同”战略,奋力谱写韶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强化问计于民开门编制规划
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韶关市聚焦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支柱产业培育、发展目标指标测算等重大问题,高质量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广东省社科院等开展了34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相关成果及时纳入规划。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做到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结合,面向公众广泛开展“十四五”规划问卷调查和建言献策活动,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老领导老同志、专家学者座谈会,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纳入“十四五”规划。
三、强化争取上位规划支持
韶关市自身用于发展的资源十分有限,为高质量实施韶关“十四五”规划,必须注重争取国家和省给予韶关更多政策、项目、资金、指标要素等方面的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市直部门横向联动、市县两级上下联动,系统研究提出了事关韶关长远发展的9个重大事项、166个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
四、强化重大项目支撑规划落地
规划目标能否顺利达成、规划任务能否实现落地,关键在于是否做到规划目标任务项目化。韶关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和谋划了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规划编制过程中,市委、市政府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全力谋划重大项目,做到了谋划项目“三下三上”,多次研究。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未来5年实施“五大工程”,涵盖25个领域,谋划重大项目378项,总投资6403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2500亿元。同时,34个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和10个县(市、区)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一批重大项目。
五、强化规划体系有效衔接
建立“十四五”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确立“1+34+10+1”规划体系,即1个市规划《纲要》+34个市级专项规划+10个县规划《纲要》+1个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家和省规划涉韶事项落实,认真梳理国家和省规划涉及韶关的指标目标、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及时纳入市“十四五”规划。加强规划编制过程衔接,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34个专项规划,并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建立规划衔接审查制度,市专项规划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必须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加强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与规划《纲要》之间的衔接,确保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得到落实。
六、强化规划有效实施
强化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将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指标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强化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与规划重大项目的衔接落实,加大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鼓励人大代表跟踪监督规划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和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对规划实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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