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广东省顺利完成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各项目标任务,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化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4.15%,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所有地市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对农村籍高校学生实行户口迁移“来去自由”政策,“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1330.4万人在城市落户。基本实现居住证非户籍常住人口全覆盖,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措施不断拓展。到2020年,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比例超过69.5%,全省常住人口社保卡持卡率达98.95%;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全省累计已保障28.54万户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人地钱挂钩”政策持续完善,“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下达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04.3亿元,2017至2020年安排各地市进城落户人口与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专项和奖励指标共34.64万亩。
城镇化发展格局不断优化。珠三角城市群向世界级城市群全面迈进,一体化水平、集聚度和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2020年经济总量达8.95万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80.83%。区域内城际轨道通车里程约478公里,高速公路网密度达8.2公里/百平方公里。都市圈同城化建设步伐加快,广州、深圳等都市圈规划同步推进,广州、深圳推进“双城”联动,广佛全域同城化深入实施。城市发展能级不断提升,珠海、汕头、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佛山进入经济总量万亿元城市行列、东莞经济总量接近万亿元,85%以上的地级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突破百万。惠州市博罗县、江门市台山市等10个县(市)纳入国家县城建设示范地区。
城市功能品质逐步提升。城镇产业创新能力和就业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全省21个地市已实现孵化器、众创空间全覆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全省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含租赁补贴)49.36万套,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8.46万套,累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超过1600个;截至2020年底,拥有医疗卫生机构5.59万个,每千常住人口床位4.48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8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5G基站数累计超过12万座,累计新增年供水能力20.8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6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95%,综合管廊累计建成484公里,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6.26公里/平方公里。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49%,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5%(标况),建成绿道20000多公里、碧道800多公里。
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2015年的2.6∶1缩小到2.5∶1。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出台实施,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就业;依法合规开展各类资产抵押融资,拓宽农村抵押物范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渐缩小,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行“校车进村”,镇村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不断健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9%,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通客车率和农村公路列养率均达100%,道路基本实现硬底化。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加快推进,农业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实现全覆盖。注重试点引路,推进广清接合片区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选定江门市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7个市县、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等39个中心镇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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