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十一五”发展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把握国内外形势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对制定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建议。
一、紧紧把握“十二五”发展主题和主线,奋力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
1.承前启后抢抓科学发展战略新机遇。“十一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和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自然灾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成功举办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在推进科学发展新征程上迈出了重大步伐。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有了质的提升;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实施“三促进一保持”,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经济转型全面启动,经济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在结构优化中实现了新跨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动科技、教育、文化发展,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五年发展,为广东继续前进和持续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纵观国内外形势,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深入发展,我省仍处于推动科学发展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各种保护主义抬头。国内经济形势总体向好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省作为经济外向度较大的省份,原有优势逐步减弱、新的优势尚未形成,外需增长受限趋势可能长期化,扩大内需、发展新兴产业、形成新的发展模式也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特别是经过几十年快速发展,传统发展模式已发挥到极致,积累了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口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产业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社会管理压力加大,我省经济总量地位、区域竞争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体制创新能力都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站在新起点谋划“十二五”发展,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紧紧抓住机遇,有效应对挑战,承前启后,开拓创新,增创新优势,真正走出一条转型发展新路子,全面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
2. “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推进“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自主创新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绿色发展战略、和谐共享战略,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朝着建设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目标迈出重大步伐,真正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目标相衔接,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显著进展。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扩大内需取得明显成效,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格局更加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总体架构基本形成,初步建成华南服务业中心、世界制造业基地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创新型广东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自主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初步建成亚太地区重要区域创新中心,走出广东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子。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粤东西北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珠三角一体化和粤东西北跨越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率先形成人口均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社会软实力显著提升。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民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进入全国前列,人才数量和质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公民综合素质和地区文化形象不断提升。依法治省扎实推进,法治环境明显优化。服务型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国际化的营商制度环境进一步完善。
——民生福祉显著改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城乡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建成具有广东特色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更加畅顺,社会管理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全省人民幸福感明显增强。
——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关键领域改革率先推进,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更加完善,扩大开放的国际门户地位更加巩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基本健全,继续在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体制创新上走在全国前面。
3. “十二五”发展必须把握和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是正确把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新特征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科学发展的紧迫任务,就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省落实这一主题主线,就是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必须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正确处理以下一些重大关系:
——必须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发展方式的关系。推进科学发展,要有适度的发展速度支撑,但必须把转变发展方式摆在优先位置。要在速度、总量问题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不追求传统发展模式下的高速度、大总量,真正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经济工作的核心,坚持“好”字优先,“快”在其中,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为更长时期又好又快发展打基础,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
——必须正确处理硬实力与软实力的关系。推进科学发展,要坚持不懈提高发展硬实力,同时要更加注重强化与硬实力相适应的软实力支撑。要进一步破除重经济发展轻制度建设、重物质追求轻人文关怀、重既得利益轻变革进取等倾向,大力推进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优化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强化改革创新精神,增强全省凝聚力、吸引力和创造力,增创综合实力新优势。
——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民生福祉的关系。经济增长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和手段,增进民生福祉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核心理念的根本要求,是经济增长的目的和归宿。要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把发展的手段和目的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包容性增长,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完善社会保障,建设宜居城乡,维护公平正义,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人民安居乐业,共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创社会和谐新优势。
——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作用和政府调控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适时适度发挥好市场与政府的互补作用,才能有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在合理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广东市场经济发育比较充分的优势,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创市场经济新优势。
——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改革发展为稳定创造条件,稳定为改革发展提供前提。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把改革开放贯穿到推进科学发展的全过程,围绕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社会民生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国际化营商制度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二、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
自主创新是广东加快转型升级的核心推动力。要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政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成全国自主创新示范省,走出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子。
4.强化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实施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产品,有效提升全省技术自给率。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的组织,实施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加快各类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载体建设。着力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强化提升传统产业研发设计能力,实施一批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共性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5.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租赁融资,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全省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珠三角此项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改革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技术市场作用,促进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统筹国家、省市、企业和国际创新资源的机制,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加强区域与国际创新合作,争取国际重要科技资源、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和重点科技项目在我省落户。加速军工和民用技术相互转化,促进科研资源的军民共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少行政审批,鼓励大胆创新,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广州、深圳要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国家队”,珠三角要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强化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功能,促进珠三角科技创新向粤东西北地区辐射转移。
6.加强政产学研合作。加强主体科研机构建设。深化“省部院”合作,支持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行业联合组建政产学研创新联盟,共建一批政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建成一批院士、科学家、博士后工作室。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7.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创新人才、科技投入、技术成果、技术信息、重大项目、重要平台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和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由制造大省转变为创造大省。珠三角要形成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资金和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企业的格局,粤东西北地区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基本确立。落实和完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组建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加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领军企业。
8.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建设。深化省部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完善面向全省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健全全省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网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健全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应对和防控机制。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工作。建立自主创新标准化工程平台,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加强产业标准制订工作,鼓励开展和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9.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制定完善支持企业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激励政策,提升企业商业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效益和扩大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大胆探索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和机制。支持企业开发使用信息管理技术、开展产业链融合重组、推进运营模式创新。培育和弘扬有广东特色的企业文化和企业家创新精神,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交流市场、资格认定系统、继续教育培训机制。
三、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是加快转型升级的重中之重,是建设幸福广东的物质基础。要坚持发展现代产业与提升传统产业并重,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形成结构优化、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10.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壮大现代服务业规模,构建高效生产服务体系和优质生活服务体系,显著提高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完善发展现代服务业政策体系,建成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加快发展资本、保险市场,大力培植地方金融龙头企业和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广东省金融高新服务区。大力发展科技研发、物流配送、商务会展、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外包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服务业以及律师、会计、评估、代理、精算等专业服务业,形成以珠三角为核心的国际性现代服务基地。推动广州、深圳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珠三角中心城市,打造总部经济聚集区。依托港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建成一批现代物流园区。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旅游强省,推进旅游综合改革,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促进旅游业集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建成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
11.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汽车、石化、钢铁、船舶、铁路机车和动车组、海洋工程装备、航空制造、核电装备、环保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成为我省工业发展主体力量。依托重大项目引导关联企业集聚发展,完善中下游配套产业,构建一体化的主导优势产业链,在珠三角和粤东、粤西沿海地区建成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重大装备关键技术和关键部件制造自主化,提高重大装备省内配套率,以自主化高端装备制造带动相关产业优化升级。
12.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前瞻布局、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协同发展,实施“储备一批、部署一批、突破一批、跟踪一批”,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成广东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重点突破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等产业,大力培育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风电、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等产业。
突出区域优势,推动形成以珠三角为主体,粤东西北地区有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发展格局。
13.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坚持异地转移和就地升级相结合,提高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巩固优势传统产业,全面提升传统产业素质,减少珠三角人口压力。突出集聚发展,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以产业集群和专业镇为重点,建设一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注重品牌带动,依托优势企业和名优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优化组织结构,创新商业模式,用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14.提升现代产业支撑能力。按照适度超前、补齐短板、完善功能的原则,构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统筹推进航空、高速公路、铁路、沿海港口、内河航运建设,完成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主骨架网建设,提升综合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电源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油气基础设施,研究和发展智能电网,完善能源储运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完善城乡防洪治涝安全保障体系、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水环境保护体系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深圳前海地区、珠海横琴新区等现代产业重要载体建设,促进各类经济园区转型升级。
15.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生产、流通、服务、社会等领域信息化应用,建设“智慧广东”,全省信息化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珠三角迈向全球信息化先进水平行列。以下一代互联网和物联网为重点,加强“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打造广东无线网络城市群。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推进党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集约化和安全保密水平。促进城乡信息化均衡发展,在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领域实现信息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成全省有线广电“一张网”,扎实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网络规范管理,保障信息安全。突出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
四、着力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前提。要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努力建成现代农业强省。
16.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制定农业区域发展规划,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效益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现代种业等。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主体,稳定和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协调发展。严格保护耕地,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现代农业重点工程。重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现代农业装备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加大实施减轻农民负担和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力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林业和特色林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
17.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实施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全面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快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进村村通自来水。改善农村卫生条件,着力解决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问题。完成农村贫困户泥砖房、危房改造。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8.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到2012年基本完成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突出产业扶贫和技能扶贫,把扶贫开发和产业、劳动力“双转移”更加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珠三角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劳动力对接,积极推广产业化扶贫模式,增强“造血能力”,实现稳定脱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建立协调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各部分涉农专项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推进小额贷款试点。加大对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有序开展异地移民扶贫。坚持和完善“扶贫济困日”等活动。
五、着力扩大内需拓展外需,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扩大内需是加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条件。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综合载体,巩固拓展外需市场,促进内外需协调拉动经济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19.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中之重,采取综合性措施全面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扩大全省消费市场规模,有效提升居民消费率。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培育文化、旅游、汽车等消费热点。创新消费模式,发展信贷消费、网络消费、文化消费,鼓励绿色消费。加强有利于消费的制度建设,改善消费预期,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结合推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把珠三角建设成为面向国内外的消费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和带动消费发展,促进形成城乡互动的消费格局。
20.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产业发展高级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积极引导资金投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坚持重大项目带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加大连接粤东西北地区的港口群、内河航道、高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把扩大投资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消费需求。规范政府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切实推进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加大政府投资对薄弱领域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投资效益。完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放宽民间投资准入范围,推进公共服务、经营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投资体制改革。
21.积极开拓内销市场。加大扶持力度,为企业扩大内销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以大型流通企业为龙头,引导内销企业组成开拓市场的“联合舰队”。建立大型内销平台,形成“广货全国行”销售网络和长效机制。建立中小企业公共销售和电子信息平台,提高“广货”国内辐射力和影响力。建设一批专项产品国际采购中心,推进商贸物流国际化。发展大型超市集团和连锁商业集团,引导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促进生产制造与商贸流通的产销对接。
22.优化提升对外贸易。着力推动外贸结构调整,提升外贸质量和竞争力,大幅提高一般贸易、服务贸易比重。扎实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份额。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积极扩大技术、能源资源、先进设备等进口,促进进出口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大力发展服务外包。
23.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初步建成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大力培育和发展自主国际知名品牌,推动我省由“贴牌”大省转变为品牌大省。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的扶持政策,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到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增加国内采购、内销和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延长增值链,带动国内配套产业发展。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自主发展和重点引进加工贸易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抢占加工贸易产业高端,提升整体竞争力。健全完善保税物流监管体系,推进加工贸易电子化联网管理。
六、着力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大任务。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引领,以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和产业、劳动力“双转移”为重要抓手,优化发展珠三角,加快发展东西两翼,保护发展北部山区,建设沿海经济带,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24.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各类主体功能区,处理好主体功能区与行政区划的关系,推进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优化开发区域要突出优化提升结构,重点开发区域要突出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生态发展区域要突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细化具体功能分区,落实空间主体功能。制定分类调控政策,健全完善与主体功能区划相适应的激励型财政体制,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加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
25.推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强化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地位,全面提升中心城市功能。以交通一体化为先导,以广佛同城化为示范,以实施珠三角基础设施、城乡规划、产业布局、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规划为重点,加强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建设,全面实现“四年大发展”,扎实推进“十年大跨越”各项工作,推动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规划建设,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珠三角的辐射、服务和带动功能,促进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带动环珠三角地区快速发展,提升全省整体竞争力。
26.促进粤东西北跨越发展。建立和完善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建设沿海高速铁路、粤西(湛江)国际机场等重大工程,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和粤东西北地区通高速铁路,完善综合运输网络,提升综合运输水平。重大产业项目布局要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区域政策。粤东西北地区要进一步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主动融入珠三角,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形成环珠三角经济快速增长带。粤东、粤西地区要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和城市带,成为广东新的经济增长极。支持促进粤东经济一体化和提升粤西区域合作水平,加快“汕潮揭”城市群建设和“湛茂阳”经济圈发展。粤北山区五市要发挥后发优势,坚持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推进特色优势资源产业化,实施产业集聚发展,实现绿色崛起。
27.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完善县域城镇布局,加强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建设,新增基础设施投资和产业项目向县镇倾斜,推动人口和产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和中心镇发展为中小城市。推进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创新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赋予珠三角地区特大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探索建立完善县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新机制。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县(市、区)和中心镇依托资源禀赋和传统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和资源整合力度,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帮助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
28.深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加快形成“双转移”长效机制。珠三角地区要强化责任意识,以经济利益为杠杆,以“双转移”推动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经济欠发达地区要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为载体,加快培育区域优势产业,打造与珠三角地区产业对接的平台,提升产业一体化水平。提高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引导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错位发展,支持办好“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等环珠三角核心区重点产业转移园区,推动形成若干个大型产业转移综合承接区和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强化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健全区域就业协调发展机制,促进珠三角地区在产业转型升级中优化就业结构,引导粤东西北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提高就业容量,鼓励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现劳动就业与区域经济相协调。
29.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坚持陆海统筹,抓好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工作,落实省部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海洋综合开发,提高区域海洋经济竞争力和总体实力,争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海洋综合开发新模式,实现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提升海洋养殖业、捕捞业等优势海洋主导产业水平,打造高端临海工业集群,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完善海洋开发政策,建立海洋综合管理新体制。制定实施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建设一批海洋经济强市,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推进东西两翼沿海地区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
七、着力推进城镇化,提高统筹城乡发展水平
推进城镇化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要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形成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乡统筹发展新面貌。
30.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以城市转型升级发展带动产业和区域转型升级发展。广州要努力建设成为全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深圳要强化创新、引领和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珠海要加快建成珠江口西岸中心城市。珠江三角洲要携手港澳打造以深港、广佛、珠澳都市圈为枢纽,以环珠江口宜居湾区为标志,具有世界级水准的城市群。扶持发展汕头、湛江、韶关等区域中心城市,加强中心镇建设,带动粤东西北城镇发展。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促进城镇化发展由偏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由城乡分割向统筹发展转变,积极探索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创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
31.提高城市集约发展水平。强化城市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功能,形成人口集聚、产业提升、城市拓展相协调的“三位一体”发展格局。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地均产出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引导特大城市功能疏解和产业结构优化,缓解中心城区压力,预防和治理“城市病”。把中小城镇的发展与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提升、扩大内需结合起来,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通过现代交通、通信、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促进不同规模的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城镇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约束力,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32.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率先建立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新机制,率先实现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融合”。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推进珠三角轨道交通建设行动规划,统筹优化城乡生产、居住、生态和基础设施布局,创新空间发展模式,促进城乡建设、人居生活与自然生态相协调。突出区域特色,各市要规划建成一批宜居镇村以及具有民族风格和历史文化内涵的名村、名镇、名城,发挥引领提高城乡建设水平的示范作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加快改造和整治“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33.完善城乡统筹的制度体系。调整完善现行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入户等方面制度和政策,大力推进全省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一体化,珠三角率先建成全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征地制度改革和促进农村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具体办法,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实行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全面实施农民工入户积分制,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入户城镇。探索实施农民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总结推广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三农”问题新办法。
八、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的生存环境,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着力点。要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效保障生态安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34.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切实解决饮用水安全、空气污染和城市噪声、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治理,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近岸海域水污染治理。推进珠三角区域环保一体化,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基本解决珠三角地区河涌污染、大气灰霾等问题。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积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有效防止产业转移过程中污染向粤东西北地区和农村转移。严格落实污染减排问责制,强化执法监督,鼓励媒体监督。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全面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力度,加强林业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构筑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以珠三角地区绿道网为依托,逐步构建全省互联互通的绿道网,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保护生态多样性。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力度。广泛开展环保绿色创建活动。珠海要努力打造生态文明新特区。
35.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综合利用土地、环保、价格、信贷等杠杆,倒逼高消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退出。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用能管理,促进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探索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节能减排政策,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护耕地和林地,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制定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引导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城乡优化布局倾斜。继续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6.扎实推进国家低碳省试点建设。研究制定发展低碳经济路线图及促进政策,加快形成以低碳产业为核心,以低碳技术为支撑,以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为基础的低碳发展新格局。坚持相对减排原则,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体制机制,增加森林碳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支持广州等地建设省低碳示范城市。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加快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树立以民生为导向的社会发展理念,实施和谐共享战略,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民生社会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大幅提高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37.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相挂钩的长效机制。积极实施富民计划,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建立健全包括各类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制定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实施办法。完善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促进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发展壮大,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38.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城乡平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普惠制劳动者技能培训制度,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创业优惠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创新就业援助模式,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机制,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改善企业用工环境,维护劳动者尊严。完善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规,健全劳动仲裁调解等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
39.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会保障“一张网”理念,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巩固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加快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健全省级调剂金制度。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发展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廉租房制度,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大力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40.加快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重点优先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源投资办医,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宣传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城乡群众性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41.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促进区域人口分布和区域经济布局相均衡,形成以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等为主要内容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减缓外来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实现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全面实施优生优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更加关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营造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4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加强在粤外国人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扎实推进人民来访接待厅和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网上信访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妥善化解、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保障公共安全,完善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全面增强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健全灾害救助制度,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着力建设文化强省,全面提高发展软实力
文化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深层支撑,是增强软实力的战略重点。要全面落实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等规划纲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建设区域人才中心和文化中心,努力满足全省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43.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优化教育结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着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职业教育“双师型”人才队伍、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大财政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改善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粤港澳教育合作,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探索引进先进国家和地区教材和师资,推进教育国际化。大力扶持和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提高办学质量。支持发展特殊教育。统筹规划继续教育,积极开展远程开放教育,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44.加强人才建设。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实施南粤技能振兴计划,抓好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健全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设立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等奖项,加大激励和吸引人才力度。按照市场配置和绩效管理原则引进、开发和培育人才资源,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45.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构建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成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其他地区基本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大力推进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实施岭南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促进科学利用。加强党史、地方志、档案等工作。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广州、深圳要发挥中心城市的文化引领和辐射作用,建设成为文化创新中心、区域文化中心和国际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国内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业,整体文化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粤东西北地区要积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形成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格局。
46.提升人文精神和文化形象。坚持主流价值引领,推进文化创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现代文化传播能力。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文化精神,培育新时期广东人文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积极向上、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大力发展哲学和社会科学,提升思想理论研究和创新水平。提高公民文化素养,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珠三角文明城市群建设。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加大鼓励原创力度,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广东特色的文化精品和文化品牌。加强对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雷州文化、侨乡文化、禅宗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等的研究与保护,弘扬孙中山文化,挖掘提升岭南特色文化。培育龙头传媒集团,发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广东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增强广东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十一、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改革开放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不竭动力。要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协调推进,率先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加快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广东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
47.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导向,科学界定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一切能够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事坚决放给市场,一切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一律放给企业。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行政运行程序和流程,推进行政绩效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法定机构试点。建立健全改革决策咨询机制。
48.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和规范各类中介服务市场,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改革和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价格改革,探索构建普惠型民生价格体系。探索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外资经济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提升发展水平。
49.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加强公共财政建设,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扩大深圳创业板市场的影响力,推动金融制度创新试点,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后援服务产业和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完善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改善金融环境。
50.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基本社会政策体系。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构建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和综合治理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组织的信用和管理体制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社区与用工密集企业的协调管理模式,形成社企同抓共治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支持广州、深圳、珠海市和顺德区等率先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51.深入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加强对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大力吸引美日欧等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的投资,鼓励其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推动本省骨干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与经贸合作,建立自有营销网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企业。
52.全面加强开放合作。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和合作规划,加快建立区域一体化市场。支持和鼓励粤东地区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合作,粤西地区参与泛北部湾经济区合作,北部山区参与周边省份经济协作。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促进共同发展。全面加强粤台合作,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全面推进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开展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我省与东盟国家贸易和投资规模。着力加强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口岸建设,推进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完善建立对国际经济风险的预警机制和防范机制,主动应对和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53.继续办好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等经济特区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继续先行先试,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党的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探索科学发展新路,争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要充分发挥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坚持“特”、追求“好”、突出“新”、敢争“先”、立足“干”,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十二、着力深化粤港澳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加强粤港澳合作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先行先试,实现区域内要素便捷流动,建设优质生活圈,基本建成亚太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大珠三角城市群,推动形成世界级制造业和服务业集聚区域。
54.全面深化和拓展合作内容。积极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制定深化粤港澳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深化粤港澳合作发展专项规划,实现互补式发展。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交通、信息、水电及能源等跨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口岸通关模式,建立更加自由的贸易安排。深入实施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在我省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推进金融、物流、会展、旅游以及科技创新等领域合作。全面加强跨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治安管理等资源开放共享和合作,打造优质人居环境。
55.打造一批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在深化粤港澳合作中的区位、产业和政策优势,积极探索和实践,为全省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建设一批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园区。加强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深港河套等重点合作区域建设,完善规划和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中央各部门的支持,扎实推进各合作事项的落实,以点带面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
56.借鉴港澳先进经验创新经济社会管理机制。加强与港澳开放型经济体系对接,建设规范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探索引入港澳专业化社会服务参与我省公共服务管理和运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建立完善三地应急协调机制,提高应急管理合作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合作,建立完善有利于专业化社会服务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行业管理制度。
57.健全完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粤港澳高层会晤、联席会议和工作磋商机制,落实专责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咨询机制,完善“咨询—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官方、半官方和民间信息沟通合作平台。建立商贸协作机制,联手港澳向海内外推介大珠三角,联合参与区域和国际竞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企业和商会、协会等参与推动民间合作。
十三、着力发挥政治优势,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发挥政治优势,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式新途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民主、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法治环境。
58.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讨论会等制度,健全学习激励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大规模干部培训,坚持开展读书活动,推动知识结构转型升级。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大批适应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和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力度。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完善党委全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制,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大力开展党代表提案、提议、询问、质询、联系党员和群众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提高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积极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59.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及其组织建设,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联系,发挥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巩固壮大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探索保障人民群众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方式,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行和完善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城乡群众自治机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的积极作用。
60.提高法治建设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基本建成立法科学民主、执法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法治氛围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广东。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服务科学发展,符合地方实际,反映人民意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更加重视有关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经济体制,建立国际化商业制度和营商环境,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建立健全立法后评估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构建法治政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评价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努力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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