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二)面临问题
二、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发展重点
三、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
(二)用信息化推动海关联网监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要使珠江三角洲发展成为高水平的外向型的经济密集区"的要求,结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探讨为外来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把吸收外国的资金、技术与珠江三角洲的产业升级、工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紧密地结合起来,增强珠江三角洲的国际竞争力,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珠江三角洲面积4.17万平方公里,2000年末户籍人口2306.6万人,当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378.6亿元(现行价),占全省总量的七成左右(按省统计局统一核算口径为69.6%),每百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17.7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3倍;当年外贸出口总额847.41亿美元,占全省的92%,每百平方公里出口额2.03亿美元,是全省的3.9倍;当年实际吸收外资125.41亿美元,占全省的86%,每百平方公里实际吸收外资3007万美元,是全省的3.6倍。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在珠江三角洲发展迅速。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2511亿元,占全省的93%,占珠江三角洲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8%。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已成为我国高新技术发展聚集区。
1. 拥有开放层次较高的、相对集中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广东省是中国大陆对外开放最早也是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而珠江三角洲又是广东对外开放最早、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早在1980年,珠江三角洲的深圳、珠海就被国家批准为首批的经济特区。1985年,珠江三角洲又被中央批准为经济开放区。到目前为止,珠江三角洲拥有全国15个保税区中的5个,15个出口加工区中的2个,还有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特别要指出的是,仅有0.2平方公里的深圳沙头角保税区,200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61亿元,出口创汇17亿美元,还解决了2万人的劳动就业。按照土地产出计算,每平方公里产值达805亿元,出口达到85亿美元,创造了中国开放型经济密集度之最。
2. 形成了具有聚集和辐射功能的两大经济中心城市
到2000年底,珠江三角洲共有设市城市23个和3个县,其中:大城市9个,中等城市11个,建制镇374个。大中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好,以广州为中心,包括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江门、惠州、中山、肇庆等城市在内的城市群,是中国四大城市群之一,有较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在全国具有较强活力和竞争力。
广州市是广东省的省会,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城市,是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八十年代以来一直领先于全国。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2383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3位。深圳市是广东省的第二大城市,也是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另一个中心城市。200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65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4位。200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639.4亿美元,已经连续九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位。
3. 加工贸易成为开放型经济密集区的特色优势
加工贸易已成为广东省外贸出口的主要方式,对扩大出口、引进外资和促进全省尤其是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解决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广东的加工贸易在全国占有特殊的地位,其业务量约占全国的53%。而我省的加工贸易业务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2001年全省加工贸易出口额达到765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值的80.2%。而且,加工贸易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比重高,在全省的外贸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95.6%来自加工贸易,其中机电产品出口比例约50%。珠江三角洲的加工贸易业务相互配套,加工层次多,加工程度深,加工链条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逐步提高,不断向高、精、尖产业产品的深加工发展,初步形成以电子信息产品、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群为主的加工贸易。
4. 外向型经济高度密集,进出口业务非常频繁
珠江三角洲作为开放型经济密集区,首先是开放的,不论是资金、技术还是人才,不论是同国内、港澳台,还是国外,这种交流和融合都在大量、不断地进行;其次又是密集的,即在一片相对不大的区域内,集中了大量的资金,形成了高度发达的配套能力。据统计,截至2001年7月,全省具有外向型经济特征的加工贸易企业达到6万8千多家,大部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如此众多的企业,进出口业务非常频繁。例如亚洲最大的陆路口岸皇岗,每天进出境车辆由两年前的1.8万辆次,增加到如今的2.5万辆次,最高峰时达到2.8万辆次。珠江三角洲开放型经济密集区由此可见一斑。这些都远非其他地区所能相比的。
5. 开放型经济成效卓著
珠江三角洲已经与世界2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往来关系,前来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70多个。2000年珠江三角洲的进出口总额达1590.9亿美元,是1995年的1.7倍,占广东省进出口总额的93.5%,占全国的33.5%;出口847.78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出口达到490.2亿美元。2000年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03.85亿美元,占广东省的85.1%,占全国的25.5%。2000年实现涉外税收360.29亿元。2000年机电产品出口达487.1亿美元,是1995年的2.1倍,占珠江三角洲出口总值的57.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70.2亿美元,占全国的40%。
外商投资发展高新技术取得新进展,一批新兴产业迅速兴起,大批产品升级换代步伐加快,电脑、家用电器、微电机、精细化工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产品已经发展成为我省出口的"拳头"产品。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双向发展的对外开放格局。在吸引外资,扩大出口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发展境外投资。珠江三角洲一批有实力的企业以品牌开路,分别在东南亚、拉美等区域建立机电、通讯等重点项目的生产基地,在美、日等发达国家建立了产品、技术研发机构。
(二)面临问题
1. 面临的挑战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化的趋势在加快;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已见端倪;以跨国公司全球购并为主要特征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国际分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不同开放区域的政策优势不断弱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祖国大地你追我赶、我赶你超的竞争局面已经形成。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区的迅猛崛起,更是给珠江三角洲开放型经济密集区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另一方面,珠江三角洲正处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我国通过23年的改革开放,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结构性过剩的问题。在结构调整中,珠江三角洲首要的目标就是要加快发展以信息技术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其次是加快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步伐,同时还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与此同时,要陆续淘汰落后的生产力。
2. 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产业基础和产业结构方面存在一些弱项。如,珠江三角洲产业规模偏小,分工协作能力有待提高。珠江三角洲虽然已经形成了若干略具规模和集约优势的支柱产业、行业,但在其流程中仅处于中下游位置,竞争力不强且易受冲击。而在其上游位置如电子信息产业的高集成电路、电脑芯片及其材料、加工设备,高级程序软件开发等方面,未取得重大突破。即使是在莞、深、惠一带的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内,微电脑和电子通信、影音器材三大类产品整机的区内元部件配套率虽然已普遍在90%以上,但其核心技术、关键元件及材料的设计、研制以及高级软件的开发绝大多数仍由外商掌握,对于扩大出口、参与竞争并无自主权。
——高新技术产业缺乏高水平、大规模的外资投入。首先从全省的情况看,外资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的水平仍较低。在全省目前已认定批准的1137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生产性企业利用外资的只有393家,占全部外商投资企业总数不到0.8%。截至2001年5月份,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企业共利用外资23.7亿美元,虽然占了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外资的87.2%以上,但只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1.7%,而利用外资在改造传统产业方面所占的比重就更少。
——服务业比重较低,与现代化要求有较大差距。服务业整体素质不高,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少服务行业垄断经营、管制经营、限制经营的领域还比较多,竞争不充分,尚未建立市场决定服务产品价格的机制。国际化水平不高,国际竞争力较弱,服务贸易业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较慢,服务产品的质量、效益和结构难以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
3. 加工贸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与台帐保证金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实施以来,不少加工贸易企业反映,由于加工贸易的企业分类标准不够科学、违规的界定缺乏科学合理性以及巨额的台帐"实转"保证金,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运作。国家有关部门不断修改完善了有关政策,使这一突出问题得到缓解。但仍存在保证金征收比例过高、多种形式缴纳保证金未有实施办法,以及限制类商品范围过广等问题。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不畅的问题。货物"香港游"是指我国内地生产的货物在出口香港后,再由内地企业以加工贸易或一般贸易方式报关进口的一种特殊贸易行为。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首先是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中转厂货物的名称、编码、规格等要求过严,一个细小的失误即造成转厂困难。其次,由于加工贸易业务对转厂货物交货时间的要求越来越快,数量与次数的要求也越来越多,使得海关的合同备案和监管能力与企业转厂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经过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省外经贸厅的共同努力,国家海关总署已经批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在广东省内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加工贸易全面实施《广东海关加工贸易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新的深加工结转监管模式的全面推行和实施必将有效缓解上述问题。
——来料加工业务使用国产料件不予退税的政策问题。根据现行的管理规定,来料加工企业若需购买国产原材料,外商要用外汇通过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购买,海关对此视为出口,但因货物在国内交货而未离境,税务部门不予退税,即使最终产品出口后,对这部分料件也不予退税,影响了国内购料供货的积极性。
——口岸验放和海关监管压力很大。珠江三角洲如此众多的企业每天频繁的进出口活动和深加工结转,给海关的口岸验放和保税监管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海关通过改革,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加大了投入,车辆通过通道的平均时间已经从以分钟计算缩短到以秒计算,显然压力很大。
4. 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家的政策法规未能有效地落到实处。政府涉外执法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一些部门之间的配套文件相互矛盾,操作细则不具体、不公开,各部门对政策执行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有的政策调整变化没有咨询期和缓冲期,而政策的操作规定也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运作的要求进行及时调整。
——投资成本的提高与亟待改善的企业经营环境问题。"四乱"屡禁不止及一些不合理收费仍然存在。制售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侵犯知识产权屡见不鲜,地方保护主义较为严重;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仍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骗税、骗逃汇以及制贩伪票等犯罪活动仍未根除,严重损害市场经济秩序和"广东信用形象"。
——硬件设施和综合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条件、设施的建设速度及其管理水平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环境污染态势不容乐观,已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省的投资环境。
——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的优厚条件不充分。珠江三角洲高素质人才的供给不足和留不住,成为制约本地区吸引跨国公司加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贸易业的主要因素。
二、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中国加入WTO,珠江三角洲开放型经济密集区的发展规划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认真加以思考。珠江三角洲开放型经济密集区发展规划的总体构想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总任务、总目标统揽全局。坚定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四大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优化投资软环境为重点,以增创开放型经济密集区先发优势为主题,致力于建立适应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构筑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运作机制与法制环境。以信息化带动外经贸发展,积极、有效、合理利用外资,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以更加开放促进更大的发展,真正建立起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快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基本形成以新兴支柱产业为骨架、高技术产业为先导、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三大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全面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力争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开放型经济密集区,一个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一个与港澳密切合作、与国际经济紧密联系的较高水平的外贸基地。
(二)发展目标
珠江三角洲开放型经济密集区的发展目标是: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总目标,把珠江三角洲建设成为高质量、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密集区。
1. 关于经济增长
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500亿元,年均增长9%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62000元。
2. 关于产业结构
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资金技术密集型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工业总产值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25%以上,工业支柱产业产值占74%,新兴三大工业支柱产业产值占53%,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占30%。三高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5%,农业现代化发展综合指标标准值为90分。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4.7:42:53.3。
3. 关于外贸出口
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新格局基本建立,外贸出口份额继续保持全国主导地位。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出口力争在2000年的基础上年均递增8%左右,总额争取达到2000亿美元。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出口年均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出口和出口创汇的同步增长。机电产品出口年增长高于1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增长比出口总值的增长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进一步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在巩固港澳、东南亚市场的同时,重点发展北美、欧盟、日本市场,努力拓展俄罗斯、东欧等新兴以及其他远洋出口市场。实现服务贸易的跨越式发展和技术贸易的较快增长,使货物、服务、技术三者在出口中所占的比重趋于合理。
4. 关于利用外资
珠江三角洲吸引外资要在保持现有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从2000年到2010年,年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约100亿美元,10年累计实际吸收外资争取超过1000亿美元。珠江三角洲要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的大趋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优化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管理方法,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大力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技术升级,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促进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5. 关于"走出去"战略
珠江三角洲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是:积极开展境外资源类投资,弥补国内资源不足;通过高新技术领域境外投资,促进国外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换。逐步把具有优势和发展潜力、生产能力富余的产业和行业,向海外目标市场转移,根据市场拓展的需要,在海外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
(三)发展重点
1.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外经贸的发展水平
(1)加大发展一般贸易出口的力度,提高一般贸易出口的比例。珠江三角洲要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认真组织好"广交会"、"高交会",积极组织企业有针对性参加国际专业博览会、展览会、展销会,促进一般贸易多成交。加大对欧美日本和香港、东盟等传统市场的开拓力度,努力实现对俄罗斯、中东、非洲、南美等市场出口有更大的发展。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一般贸易出口,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收购非自产产品出口,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加采购国产原材料和零配件,带动国内配套产成品出口。吸引更多的国际客商来广东设立采购中心,收购广东产品出口。
(2)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充分利用《广东省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的政策,用好科技兴贸专项资金,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软件产品出口,用技术带动成套设备出口;鼓励企业以贸易形式出口国家许可的技术,拓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出口市场,鼓励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及实施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省外经贸厅和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科技兴贸课题研究;积极创造珠江三角洲名牌出口商品,使珠江三角洲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鼓励、引导外贸企业适当增加一些我国稀缺的资源性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口。建立和完善鼓励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在结售汇、出口商品配额分配、招标等方面,对开拓国际市场给予适当倾斜。进一步增强与跨国连锁商业网络的经贸合作,更好地开拓市场。
(3)支持支柱产业核心技术及关联基础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配套水平。珠江三角洲实现产业升级,要努力将过去由劳动力等比较低廉的生产要素推动的工业化,提升为由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的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政府要制定扶持政策,积极培育支柱产业的技术配套产业与原材料、零配件产业,培育本地区的核心技术企业和零部件厂家的发展,使这些企业容易与国外企业实现资本和技术的合作。利用珠江三角洲对高技术产品(特别是零配件和核心技术产品)的大规模需求和强大的加工能力吸引先进的跨国公司投资于上游部门,提升珠江三角洲的产业技术水平。帮助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零配件供应渠道,通过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建立网上交易市场,切实发挥"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网上交易会"的作用,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拓展原材料的采购渠道;改善经营条件,为供应企业了解市场需求,拓展市场空间,改进质量和管理提供机会,使配套产品进入全球配套市场,推进珠江三角洲产品全面参与国际分工,促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全面升级。
(4)引导加工贸易向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发展。促进珠江三角洲加工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尤其要积极发展上游产品的加工贸易,增强内资企业的配套能力。办好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逐步引导加工贸易向工业园区及特定区域集中,通过连片开发,集中规划和建设,建立出口加工区,高起点规划、建设和引进,以高质量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高水平的加工贸易和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对这些区域实行高效有力的海关保税监管,促进加工贸易企业的健康发展。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消化、吸收、创新能力,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
(5)重视发展装备制造业,实现加工贸易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的进一步转变。发挥珠江三角洲特色经济的优势,重视发展装备制造业的加工贸易,对于提高珠江三角洲外经贸水平,构建珠江三角洲开放型坚实经济脊梁和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珠江三角洲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相互配套,有意识引导、培育装备制造整机的形成,不断延伸产业及加工链条,力促配套产业带、产业群的形成,实现"加工基地"向"制造中心"的转变。各有关部门要努力为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提供便捷服务,促进加工贸易向深加工发展,促使广东的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
2.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进招商工作方式。要适应跨国投资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改进招商工作方式,增强吸收外资的发展后劲。招商引资工作要按照"三个结合",即:走出去与引进来招商相结合,全省性综合招商宣传与重点项目、重点行业专题招商相结合;网上招商与传统的招商方式相结合。加大网上招商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招商广场"等网站,组织各类项目参加网上洽谈;推进全省各类招商网站的建设,提高网站质量水平,逐步建立起日趋完善的网上招商体系。强化广交会、高交会等国际性交易会的招商引资和技术贸易作用。采取各种渠道和手段开展请进来的活动。邀请大财团、跨国公司驻港澳机构、欧美等国家的行业、企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前来珠江三角洲考察,加强国外企业与该地区对口企业的交流合作。健全和完善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制定投资促进队伍的培训制度,充分发挥投资促进机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委托招商和代理招商。
(2)继续完善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的工作。完善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的工作,做好跟进工作,进一步密切与跨国公司的合作,着重吸取外国的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式和经验,促进广东经济,尤其是珠江三角洲经济的发展。定期或不定期派出代表团访问跨国公司的总部,与其高层领导接触,增进相互了解,争取跨国公司的战略有利于广东的发展。
(3)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和新材料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引进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省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的配套协作,带动相关企业和产业共同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和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狠抓现有企业的增资扩产。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的改组改造。要将吸收外资同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外商以收购、兼并等方式对现有国企进行改组改造,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和相关政策的完善工作。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利用外资政策,选择一批质量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证券B股市场、国际证券市场上市,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促进私营企业吸收外资加快发展。加强对私营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引导和指导,完善和规范私营企业吸收外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4)有目的地组织重点项目进行招商。根据珠江三角洲的建设需要,研究提出促进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以及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我省的力量主动出击,重点抓好高技术、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加强对跨国公司、世界大财团或者世界级机构的招商工作。
3. 充分发挥经济功能区的作用
提高现有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外商投资、加工贸易水平,发挥上述功能区的体制、功能、产业基础、人才优势,高起点地引进跨国公司、大财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使上述区域在未来5-10年内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支撑我省经济快速有效持续增长。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结合当地经济技术集聚态势,确定发展重点,办出特色产业。要集聚一批人才和科研成果,形成成果孵化的技术环境,集聚一批中介服务和管理咨询公司,加快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4. 合理布局,更好发挥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
珠江三角洲地区要注重科学布局,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和优化管理城市的软、硬件建设,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1)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外资发展"三高"农业,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
(2)广州、深圳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两大经济中心城市,要充分利用其信息、融资、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适用技术的科研试验、小规模生产基地及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开发基地,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华南地区及邻近省区的高新技术制造业的"龙头"和科研开发基地。重点支持深圳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建设广深高新技术走廊,使之成为广东的"硅谷"。其中:广州重点发展电子通信、汽车、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医药及医疗器械、基础电气及电工、机电一体化等行业。深圳则重点发展计算机及软件、通信、机电一体化、视听器材、微电子及基础元器件等行业。进一步搞好深圳口岸建设,发挥深圳市的通关优势,促使深圳对广东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广州番禺南沙开发的产业发展规划问题。根据南沙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处于珠江三角洲的几何中心和穗港澳城市经济圈的中心位置,便利的水、陆路交通条件,以及完全具备规模开发和发展大型交通、现代物流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条件和潜力,在产业发展方面,首先是发展现代物流业,要立足珠三角、依托全国、面向世界,创办一流的世界物流中心;其次是发展以船舶、钢铁、石油化工、机械装备等行业为主的临海工业和重工业的后工序项目基地;第三是发展以信息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3)珠海、惠州将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东、西两大重化工业基地。今后,两地将借助外部资金技术发展输入资源加工的基础原材料工业和高附加值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建立起以电力能源、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建材工业等为主的大规模现代化重化工业基地。同时,重点支持珠海"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工程、新型电子、医疗器材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群,高等教育产业和以休闲度假为主,突出海岛旅游特色的旅游业。惠州将重点发展汽车及电子通信设备工业、现代重化工业基地。
(4)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已形成了一批在国内颇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工业行业,主要包括纺织服装、家电、电子信息、数码光学及附件、消费类电子、食品饮料、建筑陶瓷、塑料、建材玻璃、精细化工等。今后,这些地区的工业发展仍将以轻型为主,但要逐步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耗能、低污染的方向发展。
(5)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要真正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地区,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放宽行业准入限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速信息技术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渗透,推动产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和网络大众化。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依托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将广州和深圳建设成为面向国内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形成现代化的物流网络。尤其是外资企业高度集中,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家电等生产流通已形成较大规模,年出口额居全省第二的东莞市,应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基础实施和庞大的工商企业群,创造条件建设立足珠三角、依托全国、面向世界的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推动旅游业发展,开发和保护广州、珠海、中山、肇庆和江门等地区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品。加快发展中介和社区服务业,推进社会事业部分领域的产业化发展,大力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5. 进一步发展粤港澳台经贸合作
(1)扩大合作领域。充分发挥香港融资、信息、市场的优势和台湾的技术、人才优势,解决资金和技术不足的问题,形成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优势;利用粤港澳台产业结构调整的时机,加强沟通,优势互补,共同创造一批新型的产业群;利用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加大融资力度;选择一批有实力的大型企业进入香港资本市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利用香港创业版上市直接融资。
(2)着重吸引高技术台资。针对台资资讯产业、三高农业的特点以及台商的投资心理和习惯,珠江三角洲各市应加大对台招商力度,努力营造适应于台资发展的竞争优势环境。
(3)建设旅游商贸中心。发挥粤港澳台和海外华人、华侨的优势,共同开发珠江三角洲的旅游资源,建设粤港澳独具特色的大三角旅游区,把珠江三角洲建设成为国际旅游商贸中心,并以优质的旅游商贸服务带动区域产业的投资开发。制定政策,推动珠澳两地旅游业发展,实现旅游优势资源互补,共同拓展国内外客源。
6. 开拓境外市场,加大境外投资力度
(1)提高我省的国际营销能力。在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过程中,针对各主要市场的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出口,尽量减少贸易中间环节,用足用好世贸组织原则中的普惠制以及通过投资带动贸易出口;鼓励企业到国外参加各种展览会、博览会和建设营销网点,加强海外贸易中心、分拨中心的工作。
(2)稳步发展对外承包、劳务合作。采取积极措施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在竞争中形成一批有实力的对外工程承包企业。
7. 保护好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良好的环境为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把珠江三角洲经济密集区的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力求人口、资源、环境的平衡。在环境保护建设的资金投入上要求达到占GDP的3%以上。
(1)合理利用水资源。合理、适度利用东江、西江、北江的水资源,把节水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确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积极发展液化气建设和西电东送建设,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改善珠江三角洲的能源结构,增大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减少酸雨的危害;推行清洁生产,增效减污,节约降耗,把污染尽量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加快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
(2)强化非农用地的管理。强化非农用建设用地的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同时把出口创汇的生态农业建设作为经济密集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政策措施
珠江三角洲要紧紧把握中国加入WTO的有利机遇,继续努力实施省委制定的"外向带动"战略,狠下决心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进一步发展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加快珠江三角洲开放型经济密集区的建设。
(一)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
1. 优化政策环境
(1)健全和完善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工作。继续做好健全和完善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工作。在省的权限范围内对我省的涉外法规政策做一次全面清理和修订。对不能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不利于扩大吸收外资的政策法规进行清理、调整、补充、修订。
(2)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增加其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目前各管理部门常常执行其直属主管领导部门下发的内部文件,有些政策匆忙出台,不实行听证制度或经过咨询。执行起来遇到问题,管理部门之间多有各自的解释,执法尺度不一,部门间互相推诿。投资者对此反映强烈,意见很大。因此,应该尽可能地废除凭"内部文件"的执法制度,变之以公开的、统一的政策、法规;一个新政策出台前,应尽可能广泛征求、咨询多方面的意见并举办听证会,应制定新政策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修改、补充甚至取消。
(3)及时宣传解释新出台政策。加大新出台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的力度,除了定期举办政策推介会、报纸、杂志、电视宣传外,省市均应建立一个外商投资网站,将国家政策及各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网,并定期在网上解释政策、解答问题,推介项目和广东各地投资环境。
(4)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的力度,规范各类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纪律,特别是要加大对执法的监督力度。一是加强政府监督机构的力量,二是自觉接受投资者、企业对政府执法的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省WTO事务咨询服务中心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综合服务的功能,进一步发挥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和投诉网站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诉与受理渠道的作用,完善投诉机制和投诉网络。
2. 强化协调服务机制
(1)强化大通关协调联动机制。省外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口岸运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加快推进"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步伐,尽快实现外商投资企业与外经贸、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工商等部门的联网,建立以海关货物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外汇和出口退税管理为主要内容,统一、高效的企业行政监管电子网络系统。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广东陆路快速通关系统,提高口岸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深港、珠澳之间在口岸、通关查验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其陆路口岸查验监管新模式。
(2)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系统,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意识,简政放权,依法办事,公开办事制度,明确办事期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海关、外管、财税、工商、公安、劳动、国土、检验检疫等部门也应改变观念,强化服务,形成合力,把政策落到实处。
3. 为外商投资创造一个低成本的经营环境
(1)依法治乱,清理各种收费。加强对各类收费的管理。对现有各类收费要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公开收费内容和标准,简化收费方式,增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物价部门要加大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简称"三乱"),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以保证金、抵押金等方式变相收费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省法制和物价部门,要加大对"三乱"整治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三乱"问题的规定精神,制定广东省关于治理向外商投资企业乱收费等问题的决定,依法治理"三乱"。
(2)建立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对一些垄断性的经营项目,如水、电、消防、环保等设施的安装项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任何中介机构不得借助行政机关的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3)降低企业费用。加强和完善对水、电、燃料等公用事业价格和土地有偿使用的管理。尽可能降低企业所在地水、电、燃料、土地等方面的价格水平。推行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建立成本约束机制,把不合理的费用降下来。同时加强对电力、供水、煤气、消防工程等在建设过程中的价格管理,防止垄断工程服务、强制提供商品等不正当的价格竞争。
(4)实行奖励制度。推广经营较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经验,对缴税大户、出口大户实行奖励制度。各市可制订更加具体的奖励办法。
(5)强化服务机制。政府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改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抓点带面,实行服务挂钩制度,对大企业、重点企业提供快捷的全方位的服务。
(6)整顿市场秩序。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逃汇骗汇、逃税骗税、恶意逃避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重塑"广东信用形象"。
4. 重视教育和人才培养,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
重视发展教育,注重培养和提高人的素质和水平,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更加有利于吸引人才聚集,这是未来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部分。有关部门要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人才缺乏问题,尽力为他们提供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及技术人员。
5. 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
各级政府要本着"支持而不控制,引导而不干涉"的原则,在开始阶段给予适时的支持和引导。争取创立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创建风险投资公司、建立风险投资保险的法律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促使大量闲散游资投向高科技产业。同时,积极争取创立创业板市场,积极建议国家制定对高科技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6. 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
引导企业以合作生产、加工、装配、销售等方式开展与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新的生产基地,开拓新市场,实现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对于规模小、技术落后、经济效益差、资源消耗多、污染严重的项目和产品,如生产能力过剩的落后棉纺、制糖以及小水泥、小火电、小炼油、小造纸、小印染、小制革、小炼钢、小玻璃、小建陶、土法电镀、土法冶炼、土法农药、土法放射性制品等,要采取行政和经济的手段,规定限期加以淘汰。
(二)用信息化推动海关联网监管
1. 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加大力度推广电子联网监管,是提高加工贸易监管水平,促进加工贸易健康稳定发展的极其重要的途径。首先要对生产和出口规模大的守法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管模式"的试点,然后逐步推广。用信息化推动海关联网监管,即根据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的实质--保税货物必须100%返销出口,否则在办理完有关海关手续后再行内销、结转深加工的特点,对加工贸易企业全面取消合同备案、手工操作的模式,实行以核定实际生产能力为基础的"周转量电子底帐"管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保税货物的全过程有效监管。计算机"联网监管模式",解决了传统监管模式中,海关以生产合同为单元核发《登记手续》进行监管、备案、报关、核销等作业环节衔接不紧,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监管脱节等问题。以企业为单元设立"电子底帐",对整个进出口活动实行一体化监管,使海关监管既严密又简捷。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今年在各市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争取5年内全面推行。
2. 加快推行《广东海关加工贸易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在广东省内开展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业务,使用的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以"有效监管、高效运作"为总目标的新的监管模式,不仅有利于海关加强实际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提高了结转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改善我省的投资环境。广东海关分署及七大海关和省外经贸部门正在通力合作,努力推行新的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促进我省加工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