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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才“十一五”规划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06-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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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时期,是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小康大业,人才为本。新的发展时期,要求我省着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根据国家的整体部署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06〕4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人才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期

  (一)“十五”时期人才工作成效显著。

  “十五”时期是我省人才事业取得重大发展的五年,是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大展身手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人才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十一五”时期人才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人才队伍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05年底,我省人才总量为1185万人,其中,管理人才235.9万人,专业技术人才334万人,技能人才657万人,农村实用人才23.7万人,各类人才数量比“九五”期末均有较大增长。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从1999年的338万人发展到2005年的503万人。非公有经济组织人才队伍由小到大,发展到约500万人。高层次人才从1999年的7.5万人发展至2005年的15万人,其中,院士53名(含双聘院士25名),特殊津贴专家4931名,进出站博士后1750名,博士约10000名。

  2.人才结构日趋合理。职称结构逐步改善,200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所占比例逾30%,技能人才队伍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学历结构不断优化,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人才在产业中的分布结构日趋合理,各类人才有序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转移,全省80%以上科技研发人才集中在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已达27万人,技能人才占城镇从业人员比例从2000年的30%上升至2005年的34%。不同所有制的人才结构发生显著变化,非公有经济人才占全省人才总量比重约50%,与非公有经济对GDP总量的贡献呈对应关系。

  3.人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人才市场为龙头,珠三角、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人才市场为支撑的人才市场网络体系。全省共有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479家,挂牌人才市场303家,人才网站45个,人才信息计算机数据库154个。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约3300人,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中介经纪人队伍。仅2004年全省就举办人才交流会约2000场,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逾12万家,进场择业人才逾310万人次,实现流动的人才约53万人,表明我省仍然是我国人才流动规模最大、最活跃的省份之一。

  4.人才工作机制持续创新。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加快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人才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初步形成富有生机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制定配套措施,完善干部选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推荐力度加大,任用期、试用期制和辞职、降职、免职等制度逐步试行。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机制。实行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采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方式选配领导班子,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考核激励办法,试行年薪制,强化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事业单位人才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分类管理,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职称制度改革和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成效明显,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重视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管理。把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纳入人才管理范畴,将高级技师人才归入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享受相关待遇。以普及科技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为重点,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培养一大批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农村实用型人才。

  5.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各层次、各类型教育协调发展,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跨进了大众化教育阶段。“十五”期间,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培养毕业生逾85万人。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任务、总目标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培训体系和运作机制不断完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成效日益显著。“十五”期间,培训党政干部160万人次,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网络、知识经济、法律等内容的继续教育培训超过100万人次。

  6.人才效益日益提高。人才实力不断增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11年居全国第一,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科技进步加快了全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凸显,人才效益日益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48%。

  (二)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经济全球化对我省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才资源的争夺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人才安全及其风险防范的不确定性和难度大大增加,高级人才的安全保护及风险防范问题已成为我省人才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近年来,随着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以及全国各地的迅猛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当前,我省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四个“不适应”。一是规模不适应。我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人才规模与产业发展要求不适应,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不大,所占比例偏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级人才规模与我省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结构不适应。主要表现为“三多三少”:非急需专业人才多,急需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复合型人才少;县、市级的党政机关和教育卫生系统人才多,在工农业第一线的人才少;发达地区人才多,边远山区人才稀少,我省70%以上产业人才集中在珠三角,而占全省土地面积65%的山区产业人才比例很低。三是素质不适应。我省人才自主创新能力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不适应,贴牌生产模式占了较大比重,全省累计发明专利申请只占专利申请总数的10%左右。师资队伍总体水平偏低,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只有83.6%。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不强,高质量、高水平大学不多,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不足。四是体制不适应。我省人才管理体制尚不健全,人才工作机制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人才法规体系不健全,人才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十一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必须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机遇,把握人才工作发展的新趋势,认真解决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从战略的高度谋划我省人才工作,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十一五”期间,我省人才工作必须做到“四个适应”:一是人才工作必须与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要求相适应;二是人才工作必须与建设创新型广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优化升级相适应;三是人才工作必须与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目标相适应,与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四是人才工作必须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相适应。

  二、“十一五”时期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省科技·教育·人才大会精神,把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科学人才观,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创新和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和环境。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为主体,以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为重点,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充分开发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推进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我省到201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总体达到宽裕型小康的发展目标,着力构建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创新力强、在国内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人才队伍,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最适宜各类优秀人才创业、工作、生活的地区之一,成为全国人才集聚度、人才素质和人才效益最高的地区之一。

  1.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到2010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443万人,人才占人口的比率达到1483人/万人口;受过大专以上教育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达到52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90万人;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以上;高等教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120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向社会输送技能型毕业生200万人。

  2.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次产业人才结构日趋合理。到2010年,全省三次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比例为1∶2.5∶6.5。发挥九大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载体的聚才、育才作用,形成强力支撑产业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人才队伍学历结构日益改善。高学历人才比率逐步提高,到2010年,我省人才队伍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结构比例为1.5∶12.5∶19.3∶41.1∶25.6。公务员队伍的学历水平为:地级市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县级国家机关公务员85%达到大专以上水平;乡镇国家机关公务员65%达到大专以上水平。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结构逐步优化。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所占比重上升,初级、未获职称人员所占比重逐步下降。到2010年,全省高、中、初级职称人数比约为1∶8∶11。

  ——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加快培养一大批懂得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大批具有开拓创业精神,能够把我省企业做大做强,把品牌推向国际市场的企业家;一定数量的院士,一批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居领先地位的高级专家,一大批各学科各行业成就突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到2010年,全省拥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4万人;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达到230万人左右。

  3.人才创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良。

  ——人才工作体制进一步成熟和完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人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由相互配套的政策法规构成的人才工作政策体系。

  ——人才机制不断创新。人才评价、选拔使用、分配激励、人才保障机制运转顺畅,人才聚集能力不断增强,形成更具吸引力的人才环境,以及适合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使我省成为国内外人才创业发展的首选地之一。

  4.人才效能不断提高。

  ——效益提高。人才宏观调控有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高效,人才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较充分发挥,人才效益明显提高。

  ——创新力增强。发明专利和各类科技成果不断增加,自主创新技术占产业技术的比率明显上升,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六大人才培养工程。

  1.党政人才培养工程。以提升公务员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培养一大批政治坚定,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于职守,勇于创新,干净干事,群众公认的党政人才,着眼于提高党政人才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执政能力、决策水平和创新能力,完善党政人才培训体系,加强现代公共管理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企业家培养工程。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经济全球化趋势,遵循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成长规律,重视在市场竞争中发现、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塑造广东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职业化水平,培养一大批熟悉国内国际市场、善于开拓经营的管理人才。建立广东企业高级人才库。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的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加强海内外多形式的培训,加快培养一批熟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具有长远眼光和国际视野以及较强决策能力、开拓能力、执行能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把非公有经济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纳入我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总体规划,一视同仁提供人才培养资源和保障。

  3.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依托国家和我省各项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实施院士培养引进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工程、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特聘教授岗位计划、宣传思想战线十百千人才工程、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工程、百名技术帅才培养计划等,在科研机构、重点学科和重点行业实施首席专家制,加强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批站在学科前沿、善于创新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增强人才的团队效应和竞争力。加强培养熟悉国际法、国际贸易法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涉外法律、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贸易研究咨询,以及国际物流、金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管理等方面紧缺的高级人才。建立广东高级专家库,对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以广东高级专家库为平台,实施“珠江学者”培养工程,按“珠江高级学者”、“珠江青年学者”、“珠江学者团队”三种类型实施培养计划。抓紧重点战略领域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有针对性地办好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选送优秀后备人才赴境外培训。

  4.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以增强劳动者职业技能为重点,坚持技能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制定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为适应我省建设世界制造业基地的需要,培养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解决关键技术、工艺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在全省建立一批起示范作用的高标准、专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重点建设10个公益性、高层次、开放式的公共训练基地。努力办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为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积极开拓多种渠道,进一步扩充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5.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围绕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培养大批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建立健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以普及科技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为重点,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启动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大力实施培养“万名中专农技员”计划和推广“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做法。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市县共建科教培训、成果推广基地,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积聚人才和培养技术型农村人才的作用。培养一大批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人才和农村基层管理人才、种养能手、农民企业家。着力培养农村技术带头人、创新人才和科技开发人才队伍。要充分发挥地方农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优势,大力发展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继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稳定和用好农村现有人才,依托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搞好农村实用型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发、培养乡土人才和能工巧匠,为农村人才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继续实施人才智力振兴山区行动计划,建立义务服务山区制度。

  6.南粤青年人才培养工程。以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各类青年人才培养制度,继续做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遴选和选调生工作,积极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出国培训或学习。通过杰出人才培养,带动我省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大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各行业、各领域的青年领军人才。大胆选拔使用青年优秀人才,让确有创新才能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引导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他们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倡导青年人才在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每年安排一批青年人才到基层挂职锻炼。

  (二)建立健全五大人才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标准,研究人才成长和发展规律,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方法和手段,建立人才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责任制度。制定坚持德才兼备、重在群众公认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办法,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考核评价办法,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办法,重在体现职业能力和业绩的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办法。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各类人才特点和需要,门类齐全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机构,推动人才评价工作走向科学化、社会化。

  2.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使用机制。进一步深化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新老干部正常交替的选拔使用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以推进企业经营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全省事业单位建立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拓展优秀人才选拔范围,把不同所有制人才纳入全省优秀人才选拔视野。实施银色人才工程,为离退休专门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使用工作。

  3.建立健全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机制。按中央统一部署,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健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的合理调控机制、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的收入增长机制。创新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事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鼓励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行按任务、岗位、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以岗定薪、绩效挂钩、岗变薪变的薪酬制度,形成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扩大事业单位工资分配自主权,鼓励和引导人才资本参与分配,建立和完善人才资本产权激励机制,推进技能和智力劳动的资本化,积极探索把知识、技术、管理、专利、商标、科技发明和原创科研成果等有形或无形资产转化为货币或股权的办法,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收入分配政策要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对特殊专门人才,实行特殊的工资、津贴制度。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逐步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

  4.建立健全优秀人才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广东省技术能手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评选等奖励机制。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对在粤创业和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内外人才,对在我省基层、农村、山区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技能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5.建立健全体现公平合理的人才社会保障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对重要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制定相应的人才投保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使各类人才在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接转顺畅,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建立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鼓励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四、重点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04〕15号),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落实加强人才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05〕1号)对43项人才专项工作的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方位推进人才工作。

  (一)加快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

  1.完善以廉洁高效为目标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依法选举的办法,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完善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等各项干部选任制度的实施与管理办法,提高依法规范管理水平。围绕以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法治政府、人民满意政府“三个目标”为重点,推进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公务员全员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

  2.不断创新企业人才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办法,提高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行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建立广东省企业经理人评价推荐中心和经理人才信息库,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实行资质评价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聘任制。通过内部竞争和公开招聘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水平。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重要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凝聚、培养优秀的创新和创业人才。

  3.着力推进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统筹事业单位机构、人事制度、职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的要求,制定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度。实行政事职责分开、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不同职能任务,将现有事业单位分类,采取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从事公益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实行企业管理制度。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办法,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完善事业单位编制、经费和人员实行绩效动态管理的办法,疏通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口渠道。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4.进一步推进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建设,完善市场配置与公共服务相结合的人才市场发展模式,促进各类人才市场联网贯通。积极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加快农村人才市场建设,形成农村人才开发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省城乡、连接国内外、服务各类人才的市场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市场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人才信息管理标准,建立人才资源动态预警机制。实行人才信息数据库分类管理,提高人才信息管理的安全性。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破除人才市场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限制,保障人才在流动中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健全人才开发体系。

  1.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夯实人才开发基础。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学龄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尤其要不断提高我省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充分依靠政府力量和发挥民间积极性,加快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边远和贫困地区学龄人口的教育状况。进一步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强化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功能,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创建一批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综合水平。结合教育改革和专业结构调整,加快理工类院校发展和高新技术专业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扶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2.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以全民素质持续提升为目标,构建多元化、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学习型社会。完善继续教育立法及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各类人才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参与继续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带薪学术假期和进修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各类人才继续教育的档案管理,并作为人才选拔任用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3.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以优秀民族精神为核心的良好精神和品格,提高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拼搏奉献、艰苦创业、团结协作和诚实守信的精神。创造文明法治、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社会环境,使各类人才健康成长。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进一步弘扬“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广东人精神,全面推动广东的精神文明和文化大省建设。

  4.借助举办第16届亚运会契机,提高我省相关人才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充分利用2010年在我省举办第16届亚运会的难得机遇,实施亚运人才开发专项计划,通过积极培养和引进相关人才,造就一支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大型国际活动组织运作能力的行政管理、组织策划、翻译以及相关领域的旅游、科研、产品开发和推介等方面的优秀人才队伍。

  5.加大人才开发的投资力度。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扶持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开发工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人才投资。完善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于重点人才开发项目要有专项经费保障。解决好省人才市场固定场所和省人才网建设的经费问题。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培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经费的投入,把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加大人才引进和集聚力度。

  1.拓宽引才思路,有效利用海内外人才资源。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拓宽引才思路,充分发挥我省人文和地缘优势,多途径多层次地开发海内外人才资源,形成以政府政策为引导,各种科教及经贸交流为平台,社会和民间往来为纽带的人才交流合作网络,充分发挥“南粤友谊奖”的宣传和鼓励作用,广交广揽国内外优秀人才。建立柔性引才机制,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进一步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和深圳“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引才、引智作用,将其打造成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的重要平台,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和人才团队。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不断扩大我省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规模。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人才资源。建立国内外优秀人才信息库,尤其是广东海外人才信息库。发挥各级统战、侨务等部门的作用和我省海外侨胞具有的资金、人才和市场网络等优势,实行引资引智并举,科学地开发利用海外侨界人才资源。在北美和欧洲等地设立若干引才引智办事处,或通过国家外专局及我国使领馆等驻外机构,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

  2.优化引才结构,开辟多元化引才渠道。一是强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大力推进“院士工程”和博士后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的人才积聚优势,广泛吸纳各类学科带头人、管理专家和优秀青年人才。二是根据我省实际加大对新兴产业紧缺人才,如金融、证券、保险、贸易、咨询、会计、律师、旅游、资产评估等紧缺人才的引进。努力做好新闻、出版、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三是促进民营企业的引才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吸引人才工作的引导和支持,促进我省民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夯实我省本地经济发展的基础。四是把引进项目、技术和引进人才紧密结合,发挥各类高新技术项目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方面的作用,形成以项目引进带动人才引进,人才引进促进项目发展的互动机制。

  3.打造聚才平台,提高引才工作水平。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站、工程技术中心、研发基地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引进、聚集和留住一批高精尖人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人才供需信息库和交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引才引智工作的网络化,突破信息渠道不畅的瓶颈。加强与国内外人才市场的联系,实行驻地设点、定单引进等方式,为人才供需双方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突破人才跨区域流动不通畅的难点。探索和创新山区及欠发达地区引才模式,鼓励大学生到欠发达地区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服务工作,帮助用人单位做好人才引进立项、确定专家人选、协调项目实施、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解决重引进轻服务的问题。进一步改革引进人才的审批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简化办理程序和各种相关手续,提高人才引进工作效率。

  4.规范重要人才流动,加强人才安全工作。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重要人才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掌握国家关键技术和机密的人才在国际竞争力和国家安全方面的重要战略意义,进一步树立重要人才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和改进重要人才安全工作。二是建立重要人才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重要人才范围,建立相应的重要人才信息库,落实管理部门、单位和管理职责,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把对重要人才的管理落到实处。对涉及国家机密、国家安全和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重要人才,建立人才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制定保护措施。三是完善人才流动管理办法,规范特殊人才的流动。强化对常设型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会、人才信息网络等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重要人才安全。四是优化人才环境,增强对重要人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要充分信任重要人才,提高重要人才待遇,探索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保障重要人才权益。五是强化道德约束、责任激励和行业自律机制。明确政府、用人单位与人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用人单位和人才自身的人才安全意识,提高人才的责任感和自律水平,建立人才道德规范和社会诚信体系,加强人才信用管理和引导,健全与之配套的信用责任制度和信用登记制度。建立人才安全方面的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1.不断健全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人才立法步伐,出台若干人才工作政策法规。“十一五”期间,形成基本配套、涵盖我省人才工作各个方面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企事业人才管理的各项配套法规,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管理的制度建设。规范人才市场秩序,加大对人才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人才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建立人才市场诚信体系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2.完善人才人事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加快人才管理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人才政务信息联网,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人才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人才管理公共服务的网络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人才电子政务发布平台和发布制度,以及涵盖各类人才的电子政务动态信息服务体系。整合人才电子政务信息网络资源,提高人才电子政务资源的利用成效。

  3.大力推进大珠三角区域人才资源共享。加快珠三角区域人才资源一体化进程。推进珠三角人才智力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辐射、转移。建立香港、澳门、广东三地政府部门磋商机制,共建大珠三角区域人才资源网络平台,在职(执)业资格互认、人才培训、评价、专业和执业资格考试、简化工作签证等方面给予便利,加快利用港澳地区金融、国际营销、国际法律、会计和管理等领域人才资源。

  4.构建泛珠三角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平台。配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战略,加快建立跨区域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跨区域的人才交流合作大平台。坚持平等自愿、柔性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共享成果的原则,建立柔性合作机制,推动泛珠三角区域人才资源共享机制的建立,促进跨区域的人才柔性流动与智力合作。推动建立人事代理互助制度,共同拓展人事代理服务领域和内容,提供跨区域的就业推荐、就业指导、人才派遣等服务,尤其要积极开拓发展高端人才市场业务,为人才提供完善的“一站式”服务。推动建立人才合作培训机制,实现资格证书的互认和衔接,形成泛珠三角区域的人才培养、开发、配置、管理等各个环节有机衔接的良性机制。

  (五)加强人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落实。

  1.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定期考核。既要发挥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又要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党委总揽全局,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加强人才宣传和人才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才强省战略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人才工作的氛围。发现和宣传一批典型人才和优秀团队,大力加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总结表彰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成长规律,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和人文环境。结合我省人才工作实际,针对各行业人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抓好调查研究,为广东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提供有效服务。有机整合我省人才研究力量,充分发挥我省人才研究机构在人才研究方面的作用,深入开展人才调查研究,实现人才理论研究工作的创新,加强人才理论对人才工作实践的指导。重视和加强人才信息统计,畅通人才信息流通渠道,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抓好人才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把本规划的实施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人才工作的精神结合起来,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和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及时跟踪分析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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