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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东省内国内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已废止)

信息来源:原广东省物价局网站 时间:2003-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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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一年三月九日        粤价[2001]38号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东地区国内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南航财函[2000]2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广东省内国内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本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你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可自行下浮,但下浮价格不得低于成本。

  二、你公司须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三、广州地区的营业点到我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其它地区的营业点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以上规定自2001年4月1日起执行,我局粤价费(2)字[1993]222号文同时废止。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表:

广东省内国内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指定航班的舱位预定服务费 

公斤

0.12

货主、代理人直接或通过电话、互联网预定航班舱位

非本公司组织的货物运输仓储费 

公斤

0.35

含搬运装卸费(仅限与其它航空公司内部结算)





木箱(密封式)

平方米

30

包括材料费和提供包装服务 

木箱(钉架式)

平方米

22

麻袋

6

编织袋

4

打包带(铁皮)

1.2

打包带(塑料)

0.5

封口纸

4

搬运服务费(含装卸车、过磅、仓储) 

鲜活货物

公斤

0.1

始发货物 

普通货物

公斤

0.06

鲜活、普货

公斤

0.15

到达货物

代售空运海鲜包装箱、专用胶袋手续费 

大、中、小号海鲜箱

5

在成本价格的基础上递加 

专用胶袋

0.5

拍发电报成本费(不分字数、地区) 

15

货主、代理人原因需更改货运单内容及其它通知事宜

中转服务费(含装卸飞机)

鲜活货物

公斤

0.8

仅限与其他航空公司内部结算,或向签订货物中转特需服务合同的货主收取 

普通货物

公斤

0.6

伪劣海鲜箱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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