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函〔2011〕1039号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关于申请核准包装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快运广分函〔2011〕41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及原国家计委、铁道部《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管〔1997〕227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客户提供货物包装服务时收取包装服务费。包装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你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向下浮动收费标准,幅度不限。
二、你公司要督促所辖各营业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对涉及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予以公告,出具经税务部门批准的专用票据,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以上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三个月向我局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附件:包装服务收费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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