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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湛江机场国内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已废止)

信息来源:原广东省物价局网站 时间:2012-12-03 15: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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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价函〔2012〕1392号    2012年12月3日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关于请求调整湛江机场公司航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粤机场集团〔2012〕223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湛江机场收取国内客运、货运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其中国内货物保管费按《关于下发航空货物运输费用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财发〔1997〕1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客运、货运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同一货物已收取货站处理费的不再收取中转处理费。附件所列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你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具体执行收费标准。同时,应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价格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湛江机场国内客运、货运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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