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函〔2013〕1470号 2013年12月19日
湛江市物价局:
《湛江市物价局关于严控类污泥处理处置价格的请示》(湛价〔2013〕179号)悉。经研究,你市霞山区兴铭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价格暂不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按每吨142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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