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5〕3217号
茂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铁路法》第二十五条及《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规定,决定放开茂湛铁路货运价格、客货运输杂费及延伸服务收费,同时废止由(原)省物价局制发的《省物价局关于茂湛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粤价函〔2013〕1395号)一文。由于该文涉及茂湛铁路旅客票价政策,为确保政策的延续性,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茂名铁路旅客运输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国家铁路统一运价率为基础实行浮动。其中:高级软卧包房票价实行市场调节,由你公司自主制定;100公里以内的软、硬卧铺最高不超过100%,其他席别票价以及100公里以上的各席别票价最高不超过50%。计费里程及计费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票价报我委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备案。
二、旅客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铁路包裹运价率由你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企业运输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
本通知自2015年8月15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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