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粤价[2007]38号
广州大学城各高校:
为充分利用广州大学城教学资源,实现教学资源共享、跨校学分互认,现就学生修读计划外课程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州大学城各高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修读教学计划外课程,应向开课学校按专业课程学分缴纳学费。计费学分为辅修专业30个学分、第二专业50个学分、第二学位60个学分、5年制本科医药专业第二学位75个学分。
(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文史、财经、管理专业每学分110元,理工、农林、地矿、外语、体育专业每学分125元,医学专业每学分130元。
(二)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及其他高校艺术一类专业每学分240元,二类专业每学分190元,三类专业每学分145元。
(三)其他本科院校文史、财经、管理专业每学分100元,理工、农林、地矿、外语、体育专业每学分115元,医学专业每学分130元。
以上学费均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上述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试行二年。各高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让学生自主选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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