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16〕777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我们在对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原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09〕236号),并经两次征求各地及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6年12月16日止,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2月5日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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