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5〕2540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与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合作
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省教育厅转来你校《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与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合作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悉。你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与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合作项目(金融学),其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外语授课课时合计达到60%以上,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学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该项目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9400元/生·学年,你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和办学实际在上述标准内下浮确定具体执行标准,报我委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你校应按规定及时申领(换)《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上述标准自2015级新生入学起实行(2014级学生仍按原标准执行),有效期三年。请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我委核定收费标准。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18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