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生·学年
学校类别 |
专业类别 |
学费标准 |
备 注 |
|
第一批次(含相应提前批次,下同)招生录取本科院校(专业) |
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
4560 |
1.艺术类一类专业为美术艺术设计、广告、声乐、钢琴、社会音乐、管弦、作曲、音乐音响导演;二类专业为音乐学、民乐、绘画、雕塑;三类专业为上述两类专业之外的专业。 2.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复读专业学费=所需的学分×该专业学年学费标准×学制÷该专业毕业应完成的学分总数。 3.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