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耕地储备指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惠市发改价〔2015〕50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是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法定依据,耕地储备指标交易服务费未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管理,因此,耕地储备指标交易服务费不得参照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请你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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