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规〔202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我委对2017年制定的《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3年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目录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17年版)》(粤发改规〔2017〕6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3年版)
序号 | 项目 | 监审内容 | 监审范围 | 监审形式 | 监审 时限 | 监审部门 | 具体分工 | 备注 | ||
1 | 输配电 | 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成本、居民生活用电销售价格成本 | 输配电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发展改革局(委)配合 | 广州、深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成本定调价监审分别授权广州、深圳市价格主管部门实施 | |||
2 | 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 | 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及销售价格成本 | 配气企业 | 定期监审 | 三年 | 省发展改革委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组织,市、县发展改革局(委)实施 |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企业配气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
省内管道运输成本 | 管道运输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 | 企业内部自用管道除外 | |||||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成本 |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经营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 | ||||||
3 | 供水 | 水利工程供水 | 省内跨市和省属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 | 供水单位、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 | 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通过协议明确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 | ||
市、县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 | 供水单位、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企业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
自来水 | 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成本 | 供水企业 | 定期监审 | 三年 | 省发展改革委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组织,市、县发展改革局(委)实施 | 农村自建自用的自来水价格除外 |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企业自来水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
4 | 重要交通运输服务 | 车辆 通行 | 政府还贷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成本 |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 |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成本 |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 | ||||||
城市 交通 |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 | 城市公共交通营运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企业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含公共汽(电)车、轮渡(含水上巴士)、轨道交通 | ||||
客运出租车运营成本 | 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企业客运出租车运营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 | |||||
5 | 环境保护 | 污水处理成本 | 污水处理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企业污水处理成本实施监审 | ||||
生活垃圾处理成本 |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企业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
医疗废物处置成本 | 医疗废物处置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企业医疗废物处置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
6 | 教育 | 公办高等教育学历教育培养成本 | 公办高等院校 | 定期监审 | 三年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 | 广州、深圳市辖区内的市属公办高等教育学历教育培养成本分别授权广州、深圳市价格主管部门实施 | ||
定调价监审 | ||||||||||
公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公办技工教育、省属中学学历教育培养成本 | 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省属中学 | 定调价监审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 | 广州、深圳市辖区内的市属公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公办技工教育学历教育培养成本分别授权广州、深圳市价格主管部门实施 | |||||
市、县公办中小学教育培养成本 | 公办中小学校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公办中小学教育培养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市管市属及所辖城区公办中小学,县管县属及县属以下公办中小学 | |||||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 | 公办幼儿园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 | 线上 | 校外培训机构 | 定调价监审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 |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参照执行 | ||||
线下 | 校外培训机构 | 定调价监审 | 市发展改革局(委) | 市发展改革局(委)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
7 | 文化旅游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成本 |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单位、企业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根据权限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单位基本收视维护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成本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成本 | 景区经营单位、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经营单位 | 定调价监审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等部门 | 市、县发展改革局(委)等部门根据权限对景区经营单位、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经营单位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 |
说明:1.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实行定价成本监审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退出《广东省定价目录》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2.制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执行的价格,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由县及县级
市改革为区的继续按原有权限管理,相应地由其按照定价权限组织成本监审。
3.除了由省负责组织开展的定期监审项目外,市、县发展改革局(委)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开展权限范围内其他项目的定期监审工作。
4.对《广东省定价目录》中未列入《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项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成本监审。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