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了全委党员、干部职工、省发改系统、民主党派、人大政协委员代表及社会有关方面对省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针对征求意见中大家反映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就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向全省发改系统、委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作十二项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保证中央和省委的政令畅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带头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地学、全面系统地学、联系实际地学。带头精简文件和会议,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考核、检查、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
三、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与全委干部职工、全省发改系统和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基层意愿,倾听群众呼声,用实际行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四、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建设团结一致、民主和谐的领导集体,为全省各级发改系统、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做好榜样。
五、带头开拓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探索建立宏观管理的新机制,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开创我省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六、带头务实实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违背规律,不搞“面子工程”,不提脱离实际的项目指标,不出台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发展改革规划和决策,同时,在工作中发扬敢碰硬、敢较真、敢担当的精神,做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成绩。
七、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不超标准使用配备车辆、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接受、不安排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国内外调研考察。
八、带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公道正派,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个人好恶选人,不凭关系用人,不封官许愿,不跑官要官。
九、带头精兵简政。从严执行机构编制,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提高行政效率。
十、带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联系指导机关、基层单位和发改系统相关单位的党建工作,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
十一、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关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贵重物品,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职责范围外的市场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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