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建风采

省政府召开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区域处 时间:2014-09-02 09:05:00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8月29日,我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工作会议在省政府迎宾厅召开。会议由邓海光副省长主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展改革委余云州副主任在会上对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并对《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韶关、河源、梅州、潮州四个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对我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韶关、河源、梅州、潮州四市人民政府及13个相关县(市、区),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相关机构的负责同志80多人出席会议。

  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在总结讲话时提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信心添动力。充分认识做好我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快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

  徐少华常务副省长要求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及省直部门要做好我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并作了工作部署。徐少华常务副省长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抓落实,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督查督办。

  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希望大家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抓住苏区振兴发展的历史机遇,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奋力攻坚克难,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今年3月批准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规划范围包括: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新余市全境及抚州市、上饶市、宜春市、萍乡市、鹰潭市的部分地区,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全境及漳州市、泉州市的部分地区,广东省梅州市全境及河源市、潮州市、韶关市的部分地区共108个县(市、区),规划总面积21.8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总人口4748万。其中,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河源市龙川县、和平县、连平县,潮州市饶平县,韶关市南雄市等13个县(市、区)纳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