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函〔2007〕307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为了认真贯彻《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进一步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提高成本监审人员的业务素质,拟定于2007年7月下旬举办为期六天的全省成本监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①会计学原理及实务、成本会计基础知识;②价格管理政策法规、价格改革思路以及当前价格管理中遇到的主要难题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③成本监审基本理论、相关政策法规、具体方式方法和监审中应注意的问题;④成本监审案例分析(医疗服务项目、污水处理项目)。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从事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业务人员。
三、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地级以上市成本队统一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于2007年7月6日前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将本市行政辖区内参加全省成本
监审业务培训班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成本调查队。
联系电话:020-83134192
联系人:刘 菲
邮箱地址:wjj_cbd@gddrc.gov.cn
附表:成本监审业务培训人员报名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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