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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社会发展 第五章 城乡建设

信息来源:综合处 时间:2008-06-25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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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城乡建设工作情况

(一)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功能和先导作用,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城乡规划制度建设得到加强。省政府成立了以黄华华省长为主任的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1个地级市和不少县相继建立了规划委员会制度。大力推动“阳光规划”机制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加大对规划实施和规划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了公共政策在城乡规划工作的落实。

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成效显著。认真开展了各层次规划编制工作,修改、完善了《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并上报国务院审批,完成了肇庆等8个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江门、湛江等17个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各市全面开展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区域规划实施取得新的突破。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管理办公室组建运作,初步建立了珠三角规划协调会议制度和珠三角城乡规划局长联席会议制度,《珠三角城镇群规划》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城镇化和中心镇建设扎实推进。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省财政安排了1300万元资金在30多个中心镇开展了控规编制试点,54个中心镇核定了用地规模,中心镇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按常住人口比例计算,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了63%

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召开了全省村庄整治现场会,推广经验,部署工作。在省和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全省近3000个村庄完成规划编制,第三批29个省级村庄整治试点进展顺利,与省直有关部门一起对近15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全省涌现了湛江遂溪县马六良村、肇庆德庆县武垄村等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

(二)加快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和房地产监管平台,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住房解困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召开了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明确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任务和工作思路。省财政安排了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住房解困工作。全省今年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5.78亿元,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分别为70.7万平方米123.9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实际新开工面积95.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6.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172.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7.2万平方米

房地产调控效果逐步显现。指导各市、县做好住房建设近期规划,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全省新审批的商品房项目90平方米以下套型占57.5%,逐步推行“双限、双竞”商品房,加强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投资性购房有效抑制。截止第三季度,全省完成房地产投资2400亿元,同比增长30%;商品房销售56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市场供求矛盾得到一定缓解,房价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各地成立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领导机构,严肃查处了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中介服务等环节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2098宗,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房地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部地级以上市完成了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广州、茂名、潮州等7个试点城市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软件开发,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以治污保洁为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继续提升

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稳步推进。全省新增污水处理厂37座(已建成127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01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50%;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厂3座(已建成34座),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60%。加强城市水质安全检查,着手编制《广东省城市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引入市场机制改革燃气供应制度,在全国率先取消了管道燃气初装费。大力推进公交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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