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宏观经济 第四章 地税
一、2006年地税收入情况
(一)收入的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305.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05亿元,增长18.8%,增收253.6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432.0亿元,增长16.6%,省级收入完成315.9亿元,增长19.1%,市县级收入857.0亿元,增长19.8%。我省地税税收收入已连续十三年居全国首位,收入总量继续约占全国地税税收收入的七分之一强。
2006年,我省地税部门组织社保费收入605亿元,增长26%,增收125.6亿元,比2000年149亿元增加近3倍;至2006年我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00万人,比2000年我省养老参保人数500万人增长了2.4倍,我省已连续7年成为全国社保体系中参保人数最多、社保费征收总额最大的省份。此外,2006年我省地税还组织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其他收入95.6亿元,增收34.8亿元。
(二)地税收入的基本特点
一是税收增收额创历史之最。2006年我省地税收入增速又创新高,税收收入增长18.8%,增长速度是2002年以来最快的一年,税收增速超过上海,略低于浙江、北京,低于山东、江苏。2006年广东地税组织税收增收额达253.6亿元,增收额是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最多的一年。
二是欠发达地区税收高速增长。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和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江门等珠三角五市,集中了全省主要税源,占地税税收收入总比重85.2%,其余14个市占14.8%。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速普遍提速。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税收增长19.1%,高出全省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其中,河源、清远增速分别为46.0%和41.3%,是全省增速最快的两个地市。
三是民营经济税收增长快速。2006年,民营经济提供税收收入411.76亿元,增长21.3%,占全省总税收收入的25.7%,其中:私营企业提供税收收入166.59亿元,增长28.9%,受调高个体工商业户税收起征点影响,个体经济税收收入增幅有所回落,提供税收收入112.99亿元,增长15.2%。民营经济税收已成为我省税收收入的一支生力军。
四是受房地产和证券金融行业拉动,第三产业税收快速增长。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