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年建设工作回顾
(一)城乡规划工作继续得到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城乡规划工作成效明显。城乡规划立法取得新突破,省人大颁布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规范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城镇化工作稳步推进,2006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了51.67%。全省269个中心镇基本完成了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县城镇、中心镇、专业镇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各地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积极以试点引路,先后确定了33个“广东省村庄整治试点”和160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以“五改”(即改水、改厕、改房、改路、改灶)为重点,掀起了村庄整治热潮,涌现了湛江、德庆等大批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全面推进
建筑节能标准和制度逐步建立。先后制定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等7项建筑节能标准,初步建立了我省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建立了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颁发《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要点》,强化了对建筑节能的把关;发布了《广东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业稳步发展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完成并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对城市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进度等进行了统筹安排。各地基本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全年累计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9亿元。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1834亿元,同比增长22.43%;商品房销售5106万平方米;商品房平均价格531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1.9%;商品房空置面积179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07%。
(四)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全省城市日供水能力达2100万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98.8%;城市供气总量430万吨,燃气普及率达95%;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04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共客运交通车辆7.6标台。全省已有19个地级以上市、10个县级市、5个县城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99座,日处理能力达725万立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5.03%。有21个地级以上市、15个县级市、10个县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年征收额达30亿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9座,日处理能力达2.8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
(五)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有形建筑市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相继制定设立工程招投标最高报价值、减少最低价中标、完善招标代理等方面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加强中标后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诚信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了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建立我省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建筑劳务分包秩序,促进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全年新增建筑劳务分包企业49家。
(六)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认真落实张德江书记关于征地拆迁“三句硬话”的精神,加强建设工程开工管理,切实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妥善处理一批省重点项目的规划、征地、报建、造价和招投标的问题,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继续开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专项执法检查和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推进了重点建设项目的依法建设和廉洁建设。
二、2007年建设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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