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249号
茂名市天然气热电联产保障电源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台9F级(460MW)和1台6F级(12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公用设施,主要包括燃机、燃机发电机、余热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0465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45712万立方米,年供电量245615万千瓦时,年供热量1596119吉焦;项目综合热效率65.93%,9F级机组供电煤耗不高于197.81克标准煤/千瓦时、6F级机组供电煤耗不高于224.98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煤耗不高于37.93千克标准煤/吉焦。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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