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粮食和储备局,省供销社、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初审
(一)认真审核项目类型。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的3种项目类型,对照《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项目条件,组织做好项目筛选工作。2020年第一批项目中审核未通过,目前已具备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
(二)严格审核建设条件。各地各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开展实地核查,确保拟申报项目已依法依规办理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具备开工条件,在国家下达切块投资计划后能够马上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
(三)认真编制项目单行材料。对符合本批专项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参照《办法》附件1的内容和格式,组织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单行材料,并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项目不实、相关手续不全、投资估算虚高等问题。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严格按时限申报
各地各单位要指导项目单位认真填写《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表》,及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信息更新和审核推送工作,于4月7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报送项目申报请示及项目单行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同步发至政务邮箱,有可研报告的请一并提供)。
附件:1.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表
2.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和储备局
2020年4月2日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胡润楠,电话:020-83133090,电子邮箱:fgw_fwyfzc@gd.gov.cn;
省粮食和储备局联系人:白洁,电话:020-83567009,电子邮箱:lsj_lsc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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