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新能函〔2020〕5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广东省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粤能新能〔2019〕44号)要求,全省各级节能监察部门以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为重点,结合全省节能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系列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监察总体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节能监察部门共开展节能监察1219家,包括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380家、省级节能监察839家,超额完成我省全年666家的监察任务,其中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汕尾、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等16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予以通报表扬。对用能单位存在的问题,全省各级节能监察部门共发出整改文书36份,其中责令整改文书4份。
二、节能监察结果
(一)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380家,包括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192家、阶梯电价执行专项监察174家、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7家,2018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7家。监察发现英德市宝江水泥材料有限公司存在超能耗限额情况,已发“黄牌”名单通告;另外广州羊城水泥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金佰力水泥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河口桥牌水泥厂有限公司等3家用能单位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情况;对上述4家用能单位,相应地市节能监察部门已分别发出责令整改文书。
(二)省级专项节能监察。
1. 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我省下达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任务120家,包括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61家、2018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59家,地市实际完成监察106家。经各地专项监察,未发现需责令整改情况;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中,除东莞市时和利造纸有限公司正在整改并已申请延期外,其余企业均已符合整改要求。
2. 非工领域节能监察。我省下达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任务166家,各市实际完成208家,未发现需责令整改情况。
3. 其他节能监察。除落实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之外,各地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组织开展各类监察共计525家,未发现需责令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清远市发展改革局要及时跟踪《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18年能耗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的通告》中所涉及企业,在整改期满后,及时开展现场复查,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办理关停退出手续。
(二)及时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各级节能监察部门对已经发出整改文书的企业,要及时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审核企业整改材料,对整改符合要求的企业做结案处理;对整改情况存在疑问、可能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现场复查。
(三)按时上报企业整改情况。各地市节能监察部门须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将企业整改情况报送省能源局。
附件:各地市节能监察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1月21日
附件
各地市节能监察任务完成情况表
地市 | 任务数 | 完成数 | 完成率 |
广州 | 34 | 296 | 871% |
深圳 | 16 | 68 | 425% |
珠海 | 19 | 50 | 263% |
汕头 | 39 | 43 | 110% |
佛山 | 75 | 99 | 132% |
韶关 | 40 | 49 | 123% |
河源 | 29 | 29 | 100% |
梅州 | 49 | 59 | 120% |
惠州 | 42 | 75 | 179% |
汕尾 | 8 | 31 | 388% |
东莞 | 19 | 19 | 100% |
中山 | 11 | 17 | 155% |
江门 | 26 | 29 | 112% |
阳江 | 11 | 11 | 100% |
湛江 | 36 | 63 | 175% |
茂名 | 8 | 10 | 125% |
肇庆 | 70 | 110 | 157% |
清远 | 83 | 64 | 77% |
潮州 | 4 | 34 | 850% |
揭阳 | 9 | 25 | 278% |
云浮 | 38 | 38 | 100% |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