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16〕77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为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行为,根据价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关于我省价格认证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见附件)。
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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