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中江高速公路调整建设和投资规模批复前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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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省交通运输厅、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中山、佛山、广州 |
建设期限 |
7年 |
总投资 |
项目投资估算由原批复的140亿元调整为195.88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 |
资金来源 |
项目按政府还贷模式实施“省市共建”。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由省及项目沿线市政府共同承担;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相关附件:
委管局/直属单位
省直单位
地市发改局(委)
国家及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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