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3〕30号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关于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函》(粤校(院)函字〔2023〕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同意建设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440116-05-01-326468)。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面积3520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097平方米(含架空层及连廊),地下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包括普通教室用房、实训教室用房、室内体育用房、教学管理用房、教学研究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学术交流用房、学术研究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图书馆用房,宿舍用房(包括学员宿舍、单身教师宿舍、人才宿舍),食堂用房,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用房,架空层及连廊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281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6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710万元(含土地综合开发费用75011万元),预备费1874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和省代建局意见,项目由省代建局组织建设。请与省代建局联系,由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政府投资管理规定程序报我委审批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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