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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高镍正极材料产业项目配套35000Nm³/h空分配套装置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10-20 18: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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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235号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高镍正极材料产业项目配套35000Nm³/h空分配套装置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套35000Nm³/h空分装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变配电室、压缩厂房、控制室、预冷及纯化区、冷箱区、循环水站等,主要设备包括空压机、冷水机组、增压机、分子筛电炉、膨胀机组、冷箱精馏塔等。项目设计年产28000万立方米氧气、18800万立方米氮气、880万立方米氩气。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483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0207万千瓦时;项目单位制氧电耗不高于0.291千瓦时/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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