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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之深圳市: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22-01-06 1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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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在考察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小镇,希望重新入驻。”2021年以来,陈升常常到前海桂湾片区在建工地看看。作为最早入驻前海的香港创业者,他依托深港市场互补性,在跨境电商平台收获“第一桶金”。

  尽管已孵化出区,但陈升觉得前海吸引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长”。在前海注册港资企业非常便捷,开户、登记一天时间就能搞定。目前前海就业创业港籍人才已有3652名,仅梦工场便孵化香港创业团队245家。

  打造港澳青年来深圳创新创业“强引力”,是深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近年来,深圳明确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全市“一号改革工程”,连续出台营商环境1.0至4.0改革政策,推出700多项改革措施,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高效机制,打造健全完备创新产业生态,建设数字化智慧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以优质服务激发企业活力。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在深圳等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给予深圳更大改革自主权,为深圳持续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开展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了强大推动力量。

  市场化——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2021年12月15日,2021深圳全球招商大会举行,这是深圳连续3年举办大会。大会招商额从第一年5600亿元,到7800亿元,再到2021年超过8200亿元,成为“深爱企,共成长”的鲜明印证。

  多年来,深圳着力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高效机制,持续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人才引进和评价机制。深圳以立法形式在全国首设“深圳人才日”;税务、建筑、规划领域免试跨境执业正式落地,64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办理执业登记,191名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专业人士及29名香港规划师办理备案,认定首批37名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顾问医生为主任医师,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打破“双城壁垒”。

  空间是产业发展的基础。深圳率先探索国有土地使用续期路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住宅、分类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等一系列改革,搭建全市统一的产业空间资源供需服务平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圳打造“四个千亿”“金融方舟”等政策性金融工具,设立50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涵盖全市中小微企业11万家,撬动贷款超过300亿元。

  企业强,城市更强,深圳正是一座企业和城市相互成就的城市。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21791.18亿元,同比增长7.1%;全市商事主体总量达373.1万户,继续保持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优良的营商环境,成为深圳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和支撑。

  国际化——创新生态链系统性重构

  深圳市工程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内,楼上是研究院,楼下是企业。

  全国首创“楼上楼下”模式,是深圳不断完善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多年来,深圳推动创新生态链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构,构建全球领先的产业配套链,增强科技成果创造力和转化活力,促进企业迅速成长和发展。

  创新科研管理和支持机制,深圳以特区立法的形式,明确基础研究投入不低于市级科研资金的30%,支持科研人员自主定方向、自主选课题,不断增强科技成果创造力和转化活力。2020年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93%,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7年居全国城市首位。

  深圳在信息产业、消费电子、智能装备等领域打造了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供应链和产业链。在深圳,只需要一个星期,就能实现从一个创新点子到样品制造全过程,充分契合商业创新对产品服务快速迭代需求。硬件创业者刘栢林认为,深圳是世界上最适合发展硬件技术的地方,买测试材料就像“点外卖”一样方便,今天下单明天就到。

  深圳还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由市领导担任“链长”,做好“链式服务”,针对每条重点产业链梳理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结构图、企业分布图、技术路线图,“链式服务”助力实体企业向“更高处”挺进。

  法治化——用足特区立法权探索变通规定

  2021年7月19日,深圳市民梁先生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达的裁定书,法院批准他的个人破产申请。这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审结的全国“个人破产”首案。

  “个人破产制度给‘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经济上‘重生’的机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说,企业破产案件涉及到个人破产的,不再是“半拉子工程”,有利保护企业家、创业者精神。

  深圳不断加强法治保障和产权保护,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让市场主体在深圳发展感到更加安心、公平。就在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针对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这一窘境,新法创设性地提出企业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使得“失联”和“僵尸”类名存实亡的商事主体有了强制退出机制。

  深圳注重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在多个重点领域探索“变通规定”,不仅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破冰之法,还面向新兴产业和前沿领域,在数据运用、细胞基因治疗、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加强立法。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项营商环境领域的法规规章,为营商环境提供最根本、最稳定、最长久的法治保障。

  ■专家观点

  普华永道广东市场主管合伙人王斌:

  强化在大湾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普华永道广东市场主管合伙人王斌认为,深圳在技术成熟度、城市韧性、交通和城市规划、宜商环境方面较为领先。

  “谈到深圳的营商环境改革,与其他试点城市的最大不同就是,深圳营商环境的打造是聚焦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先行先试、引领示范。”王斌说。

  王斌建议,深圳的营商环境改革还要强化城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的独特作用。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一网通办”,重点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探索建立跨区域人才资质互认机制;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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