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关于下达中化公司1997年
执行国别政策进口化肥调拨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四日 计司价管函〔1997〕99号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流通体制的有关精神,现核定下达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1997年执行国别政策进口化肥的调拨价格,磷酸二铵(合同号为97XBIMJ777U863MA)每吨2090元,氯化钾(合同号为97XBIMJ777A124IL)每吨1102元。上述价格为带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为港口码头。调拨价格具体包括:折人民币到岸价、保险费、报关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关税、商检费、合理损耗、散装化肥灌包费、中化公司调拨手续费。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