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介绍有关情况。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作为主发布人之一介绍了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条例》安排。有关中央、省内和港澳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朱伟同志介绍,近年来,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主要体现为“四个提升”:
一是以营商环境评价为抓手推动改革,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我委从2018年开始组织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进重点指标领域的环节、时间、成本大幅压减。开办企业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全省平均开办时间仅需1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10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6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税缴费全面推行“一次不用跑”改革,90%以上的税费业务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截至2021年底,我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00万户,稳居全国第一。
二是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市场主体办事创业便利度提升。建成全省政务服务“一片云、一张网”,在全国打响“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粤省心”等一体化政务服务品牌,服务覆盖了广东超过一半以上的市场主体,高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指尖办理”。
三是坚持法治引领规范执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提升。围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出台了《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规。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首创联合奖惩“一键搞定”、信用修复“一次办成”等便捷模式。
四是对接国际营商规则改革创新,市场主体综合竞争力提升。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前海等重大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实施“湾区通”工程,实行“跨境理财通”“港澳药械通”等便利措施,推行企业登记注册“湾区通办”。实施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强化经济体制改革牵引,强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开展系列宣传,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宣传解读,面向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学习培训,让《条例》成为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履职的规范和遵循。
二是强化配套举措。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细化落实《条例》中方向性、原则性的条款;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落实《条例》中鼓励性的条款。
三是强化评价监督。将《条例》的落实情况作为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对各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督促各地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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