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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安全监管处 时间:2022-11-17 17: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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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能发安全规〔2022〕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11月17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监管,提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服务电力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电监安全〔2011〕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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